法官發表判詞指出,美芝路火鍋店當時火爐頻頻自動關上,服務生于是把紙巾塞進開關,阻止火爐關閉,接著火爐就突然爆炸,因此店家須賠償受傷的女食客。
黃佩玲 王康威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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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路火鍋店發生罕見火爐爆開意外,受傷女食客指服務生把紙巾塞進火爐開關釀禍,向火鍋店索賠超過10萬元。店家反怪食客擅自重啓火爐,並把矛頭指向火爐供應商,但都被法庭駁回,店家須負起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數額有待估算。
國家法院法官日前發表判詞指出,他接受女食客的說辭,即因爲當時火爐頻頻自動關上,服務生于是把紙巾塞進開關,阻止火爐關閉,接著火爐就突然爆炸,事故與女食客及供應商無關。
這起事故發生于2015年4月4日淩晨3時多,地點在美芝路的“重慶正宗老火鍋”店。
當時火鍋爐爆開灼傷五名食客,其中傷勢較嚴重的包括現年44歲的余秀甄,她的臉部與手臂被灼傷。
余秀甄同一年入禀國家法院,起訴火鍋店疏忽和要求賠償,火鍋店反把矛頭指向余秀甄與火爐供應商,把後者列爲訴訟第三方。隨後,余秀甄修改索賠書,也把供應商列爲索賠對象。
根據判詞,訴方指出,事故導因是服務生爲了阻止火爐頻頻自動關閉,于是把一些紙巾塞入火爐開關。但火鍋店否認指控,反指余秀甄沒有尋求服務生的幫忙,擅自重啓火爐才會釀成意外。雙方也指責火爐供應商疏忽。
指火鍋店沒妥善監督員工
保險公司說辭被法官駁回
法官認爲,店家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說明起訴人如何引發事故,例如擅自啓動火爐的動作,會如何導致火爐爆炸。反觀余秀甄的說辭具說服力,她在事故發生後對媒體所描述的,與入禀法院的證詞一致。同時,證據顯示,供應商所提供的火爐符合安全測試標准,爲此供應商無須負起賠償責任。
另外,保險公司Liberty Insurance指火鍋店沒有妥善監督員工,公司理應無須提供補償,但此說辭被法官駁回。法官裁定保險公司須補償火鍋店所支付的賠償金,保險公司已對此裁決提出上訴。
余秀甄昨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事故發生後,她的臉部和手部都必須做植皮手術,如今雖沒留下明顯疤痕,但她不能曬太陽和化妝,雙手也無法搬重物。
她說:“我之前是在酒吧工作,得直接面對顧客,受傷後這份工作就無法做下去了。”余秀甄過後轉行到旅遊業,但因今年暴發冠病疫情,導致她的收入受嚴重影響。她也稱因爲經濟壓力而選擇不再去複診。
代表律師卓格斯(何進才律師事務所)告訴本報,訴方所提出的索賠數額超過10萬元,包括醫藥費和收入損失等。法院接下來將對具體賠償數額做出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