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局認爲,剔除保用限制有助形成更具競爭性的汽車修理與維修市場,爲車主提供更多選擇,也提高車子維修服務的質量並減低價格。
爲了促進市場的競爭,並給車主更多選擇,新加坡競爭局與本地主要汽車代理商協調,在年底前修改現有的汽車保修條款,讓保用期內的新車也可以到獨立車廠維修與修理。此舉預料將可提高車子維修服務的質量並減低價格。
新加坡競爭局(CCS)昨天發文告宣布,完成了對新加坡汽車零件供應所做出的調查。
其中最引起市場人士關注的是:該局對各汽車代理商的保修條款表示關注。根據目前的條款,在保用期(warranty)內的車子,例常維修和車子故障修理都必須到指定的授權車廠進行,若是到獨立車廠維修和修理,汽車代理有權廢除保用期,日後車子若發生故障,代理也可以拒絕保修索償,哪怕故障與獨立車廠的維修毫無關系。
因此,一般上在保用期間,車主都不敢把新車交給獨立車廠維修,以免日後發生故障時不受保。
競爭局認爲這一條款限制了車主的選擇,也讓獨立車廠無法有效與授權車廠競爭,最終可能導致授權車廠開出更昂貴的價格。
該局于是與本地各大汽車代理展開協商,幾家主要代理商都同意修改保修條款,預計在本月底之前完成修改。換句話說,從明年開始,車主們可自由選擇要到指定授權車廠或獨立車廠維修和修理汽車。
競爭局局長杜漢立說:“剔除保用限制有助形成更具競爭性的汽車修理與維修市場,爲車主提供更多選擇,也爲現有和新設立的獨立車廠提供更多機會。”
競爭局表示,在新的條款下,汽車代理商必須確定有關故障是由獨立車廠造成,才可以廢除車子的保用期,以及拒絕保修索償。
共有11個主要汽車代理商同意做出修改,它們旗下擁有19個汽車品牌,包括本田、豐田、起亞、馬賽地、寶馬、奧迪、現代和Mazda等。
車禍保險索賠也受新保修條款影響
該局鼓勵本地所有汽車代理商都檢討保修條款,並做出修改,同時呼籲市場人士和消費者向競爭局舉報任何有可能違反市場商業競爭的行爲。
至于發生車禍時的保險索賠,也會受新的保修條款影響。
競爭局發言人受詢時指出,汽車保險與車禍索賠並不在本次調查範圍內,不過在新的保修條款下,保險商若把發生車禍的車子送到非代理商授權的車廠修理,汽車代理商也不可以自動廢除車子的保用期,同時也必須證明有關損壞是獨立車廠所造成的,才可拒絕車主的保修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