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說,政府在檢討《刑事法典》時,也將探討是否要制定針對兒童色情內容的法律,涉及範圍包括制作、擁有和銷售兒童色情內容。政府會在年內就有關提議征詢公衆的意見。
《刑事法典》的檢討工作將包括探討兒童色情內容犯罪是否應有更重刑罰,以進一步遏制這類犯罪。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1月10日)在國會上答複議員迪舒沙(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口頭詢問時透露以上消息。
他說,政府在檢討《刑事法典》時,也將探討是否要制定針對兒童色情內容的法律,涉及範圍包括制作、擁有和銷售兒童色情內容。政府會在年內就有關提議征詢公衆的意見。
尚穆根強調,根據廣播法令,網絡內容供應商,包括網站寄存服務業者,都須有類別執照,須遵守《互聯網運作准則》,確保如兒童性虐的被禁內容沒有寄存在它們的網站上。
他說,若發現兒童性虐內容寄存在新加坡網站上,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可指示網絡內容供應商把內容撤下,也可指示網絡服務供應商封鎖有關網站,甚至暫停或撤銷網絡內容供應商的類別執照。
“若有兒童性虐內容,警方也會在適當情況下展開調查。”
迪舒沙也是內政與律政政府國會委員會主席。他說,兒童色情犯罪罪大惡極,委員會非常願意設立反饋機制,協助內政部和律政部檢討《刑事法典》。
他也問律政部是否考慮透過《刑事法典》或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增加法庭的酌情權,讓法庭對虐童者實施更重的刑罰。
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答複提問時說,政府正進行檢討,並會在檢討完畢後公布詳情。
尚穆根前天在國會上透露,政府前年7月已成立檢討委員會改革刑事法,以應付不斷改變的犯罪環境,性罪犯刑罰是其中一大課題。其他課題包括企圖自殺和婚內強奸豁免權。
英蘭妮和內政部政務次長安甯阿敏是檢討委員會的聯合主席。
除了上述課題,委員會也會從根本上探討刑事法的原則,包括刑事罪責元素、精神元素、意圖和知情元素、以精神爲辯護理由的範圍,以及《刑事法典》的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