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普遍認同新加坡交易所修改上市公司須發布季度業績的市值門檻的建議,並認爲讓小股東投票決定是否讓公司停止發布季度業績,是一個不錯的建議。
德勤(Deloitte)新加坡署理主管合夥人簡耀強博士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指出,企業在適當時機發布業績報告有助投資者做出明智的投資決定。可是,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季度業績報告可能對管理層造成壓力,引發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爲。
他說,新交所建議將需要發布季度報告的企業市值門檻由目前的7500萬元提高至1億5000萬元,估計有240家公司可因合規成本減少而受惠。
“可是,對剩余280家公司而言,季度報告是否仍有意義?”
放眼全球主要市場如歐盟和英國已取消季度報告,簡耀強認爲:“這些也許是值得我們參考的例子。”
即日起,新交所公開向公衆征詢意見,是否保留上市公司發布季度業績的規定。如果市場傾向保留,新交所提出四項建議,修改發布季度業績的要求。
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聯合管理合夥人張祉盈受訪時表示贊同提高市值門檻,“我更認同的是,即使市值達到1億5000萬元,小股東有權投票決定公司不必發布季度報告。”
她不否認,如果有關條例付諸于行,可能出現一些挑戰。例如,假設一家公司因表現不佳導致市值下滑,“股東應該更希望及時掌握公司的財政狀況。”
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師事務所國際合夥人李德龍異口同聲指出,新交所考慮讓小股東有機會投票決定,“是一件令人振奮的事。”不過,對于一些出現嚴峻財政問題或面臨不景氣的公司,定期發布業績仍有必要。
他因此建議,監管單位保留要求出現財政狀況的公司每季發布業績的權力。
若取消季度報告企業應更主動與股東溝通
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會長大衛·傑樂(David Gerald)說,假設取消季度業績報告,企業應該更主動透過其他途徑與股東溝通,持續公開披露公司的表現及計劃。
他認同公司應該專注于長期發展,爲股東創造價值,特別是那些與景氣循環息息相關的公司,“這些公司每一季的收入波動極高,無法反映公司全年的表現。”
新加坡董事學會(SID)倡導與研究委員會副主席陳秉義贊成精簡第一季與第三季的業績報告,但是他不認爲小股東會投票通過公司停止發布季度報告,“小股東有什麽動機這麽做?”
KGI證劵(新加坡)分析師黃感恩則傾向保留季度報告,他認爲若取消,可能影響股市交易量,“每次發布季度報告之後,交易量都有明顯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