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一些上市公司可能無須再發布季度業績報告,或者某些季度發布“精簡版”即可。
新加坡交易所(SGX)就是否保留上市公司發布季度業績報告,征詢公衆意見。若市場傾向保留,新交所提出四項建議,放寬了相關的一些要求。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首席執行官陳文仁昨天(1月11日)指出,市場專業人士和上市公司經常反映,發布季度業績報告所帶來的合規成本(compliance cost)是企業的負擔。可是,一般投資者多數傾向保留季度業績報告。
考慮到各方的需求,加上國際市場近年的發展,包括歐盟和英國已相繼于2013年和2014年取消季度業績報告,新交所因而希望了解市場對此的反應與接受程度。
假設市場傾向保留季度業績報告,新交所的建議之一是將原本的市值門檻由現行的7500萬元提高至1億5000萬元。
有關措施于2003年實施以來,需要發布季度業績報告的上市公司比率由37%增加至目前的70%。以截至去年10月31日的市值爲准,假設市場同意1億5000萬元的門檻,只有約38%的上市公司需要發布季度業績。
第二項建議是,若市值達到1億5000萬元,公司有至少一名持股達15%的控股股東,就必須發布季度業績。符合這項建議的挂牌公司比率是33%。
陳文仁指出,上述兩項建議是以市值爲基准,新交所也希望了解,市場認爲這項標准是否合適。如果不合適,是否有其他選項。
目前,在凱利板挂牌的企業,符合第一項建議的共有18家,符合第二項建議的則有17家。
新交所提出的另外兩項建議是,其一,小股東可以經由投票要求公司不發布季度業績,爲期三年;其次,精簡第一季和第三季的業績報告。
根據現行條例,只要公司市值一度達到7500萬元的門檻,就必須每個季度發布業績報告。假設公衆同意,每日平均市值連續兩年低于1億5000萬元的公司,經新交所同意,可以選擇停止發布季度業績。或者,經小股東投票決議,停止發布季度業績。
精簡的季度報告,則是僅保留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業績表現評論與重大趨勢評估以及董事核實。
至于新上市的公司,新交所建議,可選擇自正式挂牌之後的第三次年度股東大會之後才開始發布季度業績。
被問到新交所此舉是否爲了吸引更多公司前來首次公開售股(IPO)時,陳文仁重申,所有建議是考慮各方需求以及國際趨勢。“允許小股東投票決議,是顧及小股東接觸企業管理層的機會不多;提高市值門檻則是考慮到對小公司的成本負擔。”
德勤(Deloitte)新加坡署理主管合夥人簡耀強博士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指出,不論發布季度業績報告對企業造成多少負擔,全面廢除估計將引起投資者不滿。“投資者得考慮,上市公司到底是將資源投注于准備每一季的業績報告比較重要,還是將資源導入企業的長期發展比較重要。”
本次公衆咨詢即日起至2月9日截止。如果獲得金管局與市場同意,新交所將于今年下半年執行新的條例。
市場普遍認同新交所建議 刊第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