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稅務的總體情況很穩定,相對征收得較輕,主要分爲如下幾個部分:
1. 所得稅包括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及收到的海外收入,非居民海外收入除外。其中的個人所得稅率介于2%至22%(2004估稅年),是新加坡居民在前一年的收入以累計方式征稅。海外工作的新加坡人,任意一年至少6個月海外收入不需納稅。公司所得稅率爲20%,采用推算制度,可以和股東所需繳付稅率相互抵消;
2. 消費稅(GST) 是向商家在新加坡所售賣的商品和服務,以及入口貨物征收的3%稅率。目前爲5%。商品和國際服務的出口免稅。 房地産稅每半年繳付一次,爲房地産年值的12%,業主自住爲4%。房地産在購買後三年內售出,收益必須繳稅;
3. 遺産稅向在新加坡定居的亡故者總資産和海外的動産征收,首1200萬元稅率爲5%,其余10%。亡故者所付的中央公積金、養老金等,豁免遺産稅;
4. 印花稅向各種商業和法律契約征收,稅率視契約而定。包括房地産轉讓和租賃(買家或二手買家)、收購、抵押不動産及股票等,其他如銀行擔保、獎學金、器材服務極維修合同等,無須繳付;
5. 關稅由關稅與國産稅局負責征收,只向入口的酒類、煙草産品、石油産品以及車輛征稅;
6. 其他稅項包括向所有體育賭注征收下注稅,如足球下注是20%,賽馬下注是12%。還有向私人俱樂部或社團舉辦的彩博活動征稅總收益的30%私人彩博稅等。
如果您考慮在新加坡開設公司進行運營,就需要先熟悉新加坡公司稅收方便的問題,如上能給您一定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