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年逾六旬的外公趁家中沒其他人時,兩次帶七歲孫子上床脫光衣服,先後非禮與性侵他。小男孩某次因擔心父母親留他在家與外公獨處,終于把性侵犯一事告訴母親,揭發外公罪行。
案件發生于2015年2月至隔年9月28日之間,受害男童當時年齡介于七至八歲。爲保護男童,法庭下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男童身份的資料。
目前63歲的外公一共面對五項控狀,包括一項性侵、兩項非禮14歲以下的孩童,以及兩項給兒童看色情片的罪行。他昨早在高庭認罪,案展下個月4日進行求情和下判。
根據案情,2014年12月,男童與父母親搬到被告的四房式住家單位,與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2015年2月或3月的某個下午,當時七歲的男童放學回到家,坐在客廳看電視。
過了一會兒,被告叫男童跟著他進臥房,然後兩人躺在床上。
被告開始靠向男童,親吻他的臉和脖子後,手就滑進男童褲裆內,非禮他的下體。接著,被告脫光男童和自己的衣服,兩人赤裸地躺在一塊兒,被告繼續非禮男童的下體和臀部。
就在這時候,家中女傭喊了一聲男童的名字,被告聽到後趕緊慌張穿上衣服,同時叫男童穿回短褲。
在男童離開臥房之前,被告警告他不准把事情告訴任何人,免得惹父母親不高興。
2015年12月至隔年9月,被告被關在戒毒所,9月19日才回家。
9月28日下午,家裏又一次只剩被告和男童,當時男童八歲。被告帶男童進臥房,兩人躺下來,被告爲男童和自己寬衣解帶,然後未經男童同意就用手指性侵他。
曾兩次用平板電腦讓孫子看色情片
男童表示感到疼痛,被告終于住手,然後抱住男童,指示他不准對別人提此事。被告也曾兩次用平板電腦給男童看色情片。
在男童被性侵約一個多月後,即前年10月22日晚上9時,男童的母親因看到他還入睡,就唠叨他隔天早上倘若無法起身,就會讓他與被告一起留在家,其他家人則到廟宇拜神。
男童聽後嚇到,終于向母親坦露不想與被告獨處,因被告曾對他伸出狼爪。
在男童母親的質問下,被告承認做錯事並求女兒的原諒。男童父親得知家醜後決定大義滅親,指示妻子去報警,揭發嶽父的醜行。
性侵14歲以下孩童的被告,可被判坐牢介于八至20年,至于非禮14歲以下孩童,則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由于被告年紀超過50歲,無須接受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