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連碹指出,目前國人僅把約6%的電子垃圾放置在回收箱。相比之下,商業領域的電子垃圾再循環率較高,但仍有進步空間。環境局將爲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設下回收目標,並將就這一課題咨詢業者的意見。
本地最遲在2021年全面落實一套強制性的電子垃圾管理系統。無論是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或電器零售業者,均有責任確保電子垃圾獲得妥善處理。
電器零售商今後在安排送貨服務時,須同時提供免費一對一電器回收服務;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也必須遵循“制造商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的監管模式,負責回收在本地市場售賣的電子産品。
管理系統推行初期,可再循環的五大種類産品分別爲冰箱和洗衣機等大型家電、手機和電腦等資訊與通信科技器材、太陽能光伏板、電池及電燈。這些産品占本地電子垃圾量的近九成。
環境及水源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在國會宣布上述消息。
她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環境及水源部開支預算時指出,目前國人僅把約6%的電子垃圾放置在回收箱。相比之下,商業領域的電子垃圾再循環率較高,但仍有進步空間。
環境局將爲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設下回收目標,並將就這一課題咨詢業者的意見。政府也不排除以罰款的形式,懲罰無法達標的業者。
不過,許連碹指出,在推出懲罰框架之前,環境局會先定期評估回收目標。
瑞典和韓國等多個國家都已使用EPR模式,取得不錯成效。
許連碹說:“我們會研究國外的做法,設計出具成本效率的系統。一個有效率的回收和處理系統,將能讓電子垃圾衍生出更高的價值,因爲它們本身是一種寶貴的廢物源流,這也將有助抵消電子垃圾管理系統的運作成本。”
一些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的例子包括戴爾(Dell)、蘋果,以及在本地制造並售賣電池的勁量(Energizer)等。
爲讓電子産品回收、運輸和再循環的物流工作能順利進行,達到回收目標,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將聘用制造商責任機構(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sations,簡稱PRO)。環境局接下來也將要求PRO和電子垃圾再循環業者申請執照,確保電子垃圾管理系統的正統規範,同時符合安全和環保標准。
這些PRO一般由制造進口商或電子垃圾價值鏈中的業者代表組成,專門協調制造進口商和電器零售業者的電子垃圾回收和再循環工作,他們也負責向環境局彙報電子垃圾回收和再循環量,並制定相關公衆教育和宣導項目。
若有必要,環境局也會委任PRO,在計劃推行初期協助業者適應改變。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致力規範本地電子垃圾再循環作業的同時,並未忽視廢鐵買賣商和舊貨商這類非正規的回收業者。當局將把這個群體納入管理系統中,並給予支持,讓這些小型業者也能從中受益。
許連碹說:“舊貨商將繼續扮演他們現有的角色,他們可提供上門回收服務,這對公衆是一大方便。接下來,他們也能通過PRO,把無法再重新利用的電子垃圾交于再循環業者。”
環境及水源部下來將就此課題舉辦更多業者咨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