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會委任的國會特權委員會(簡稱特委會),負責審查任何違反國會特權的投訴。如果國會接獲投訴,委員會將召開會議,盤問證人並向國會提交建議報告。
特委會報告書供議員傳閱後,國會領袖可提出動議,讓國會議員就報告書展開辯論和發表看法。
根據國會(特權、豁免與權力)法令,任何人被投訴藐視國會,或違反國會特權,一旦指控成立,國會特權委員會有權判他們坐牢,也可判處罰款。
議員享有的國會特權包括免責權,他們能在國會裏自由發言,不會被起訴,但多數代議士在莊嚴的議事殿堂都謹言慎行。
特委會主席爲國會議長陳川仁,七名成員包括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國會領袖傅海燕、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外交部兼國防部高級政務部長孟理齊博士、阿裕尼集選區工人黨議員陳碩茂、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謝健平和唐振輝。
資料顯示,自我國獨立以來,特委會召開至少七次聽審會,其中六次涉及工人黨前黨魁惹耶勒南。他曾被特委會裁決藐視國會和違反國會特權,必須繳付罰款。
工人黨非選區議員貝理安今年1月就他去年11月在國會上,質疑新傳媒剪輯國會錄像一事向國會道歉,並撤回他的言論。他是近年來首個應要求在國會發表道歉聲明的反對黨議員。
人民行動黨議員方面,時任淡濱尼集選區議員陳文安,因沒查證資料來源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于2009年5月道歉。
2002年7月,當時的東海岸集選區議員陳樹群就他針對車資漲價的課題提出辯論動議時,影射時任副總理李顯龍和公共交通理事會蓄意誤導國會和新加坡人民,向李副總理、公共交通理事會和國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