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GOV.SG)
作者 李國豪
國會前日(15日)針對辣玉莎撒謊事件的國會特權委員會(簡稱特委會)報告進行表決。
被特委會建議轉交總檢察署調查的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在辯論動議對報告內容作出回應。他堅決反對兩項有關如何處置辣玉莎和三名工人黨領導人的動議。
畢丹星強調,他絕對沒有指示辣玉莎隱瞞實情,包括他在內的三大工人黨領導都不曾要求辣玉莎“把謊言帶進墳墓”。
(黎曉昕制圖)
一、國會特委會沒有充份考量工人黨領導所呈交的證據
畢丹星指出,他和工人黨另外兩位領導(主席林瑞蓮及副主席費沙)呈交給國會特委會的證據並未被後者納入考量。他認爲這些證據和國會特委會最終的結論有所抵觸。
“至少,我認爲我和工人黨同志所提交的所有文件應該被囊括在國會特委會的報告中……我只能假定,盡管國會特委會發出傳票要求我們提供(上述文件),他們並沒有把這些證據納入考量。”
“我所呈交給國會特委會的客觀文件,足以對報告的最終發現構成嚴重質疑,包括那些在報告中多處出現的不適用于國會的用語(unparliamentary language),因爲沒有證據能支撐特委會的這些用語。”
二、沒有借心理健康問題攻擊辣玉莎
畢丹星表示,他提及辣玉莎的心理健康問題是爲了讓特委會在作出辣玉莎該面對的處分時能從輕發落,並非爲了抹黑辣玉莎。更何況辣玉莎是自己提交辭呈,沒有被迫退黨。
“最讓我震驚的是,特委會竟然在報告結論中說,我提及辣玉莎的心理健康情況,是爲了將它作爲武器來對付辣玉莎。我是基于以下三點提及辣玉莎的心理健康問題。”
“首先是工人黨紀律委員會(簡稱紀委會)的紀錄。這份提交給特委會的證據顯示,辣玉莎坦承自己是一名心理治療師的病人,而該名心理治療師也把她轉介給一名心理醫生。第二,辣玉莎在11月29日自願告訴紀委會,她罹患解離症。同樣的,相關紀錄也交給了國會特委會。第三,當我在國會特委會被問及辣玉莎爲何會作出特定言論時,我嘗試根據辣玉莎自己所揭示的信息,給予一個公平的答複。”
“在我呈交給國會特委會的證據中,我提到我這麽做是爲了符合比例性及可比性。我相信,辣玉莎不應該在承受某種病症的情況下,被過度懲罰,國會特委會應該據此從輕發落,(但)國會特委會無視我提出的這項證據。”
三、特委會報告結論系于辣玉莎一面之詞
畢丹星指出,國會特委會報告的結論來自辣玉莎所提供的未經證實的證據。然而,後者才是那個一開始就說謊的人。相反地,特委會還營造出工人黨領導人肆無忌憚誹謗自家黨員的印象。
“辣玉莎所謂‘她被告知要把謊言帶進墳墓’的說法,是國會特委會側重的證據,然而這項未經證實的說法其實來自辣玉莎自己發出的WhatsApp簡訊。”
“國會特委會把該證據視爲關鍵,並由此作出結論,但卻沒有質疑辣玉莎的誠信。即便她才是在國會說謊的人,而且她也承認一開始與我就該事件溝通時,就撒了謊。如果同時期的紀錄是結論的核心,我們預期特委會的報告應該精確地呈現相關證據,但它卻沒有這麽做。”
畢丹星稱特委會側重辣玉莎的一面之詞。(GOV.SG)
四、“辭職後症候群”讓辣玉莎背棄工人黨領導
畢丹星也提到,辣玉莎在政治生涯即將終結時,會改變對工人黨領導的態度是人之常情。
他以人民行動黨爲例,說該黨第一代領導人在交棒給第二代領導人時,有不少較年長的部長和議員因被要求卸任而感到不滿。甚至有即將卸任的部長在1984年全國大選上質疑時任總理的李光耀的候選人資格。
“當一些人發現自己的政治生涯即將落幕時,並非所有人還會對他們所屬的政黨或領袖保持忠誠。當你僅剩下最親密的盟友,卻失去幾乎所有同志的支持而被迫離去,我能夠理解一個人爲何會背叛曾經的黨領袖,這是人之常情。”
(黎曉昕制圖)
五、沒有任何遴選過程是十全十美
“政府曾說過,沒有任何遴選過程是十全十美的,人是會變的。就連人民行動黨也有議員在刑事罪名下被定罪,或因其他原因而被迫辭職;行動黨也有候選人最後一刻被撤換。”
“我想說的是,即使是那些在政治上充滿魅力的人,也有可能是不適任的。工人黨也經曆過相同的事情。無論如何,工人黨不會以此爲借口……我將和我的黨內同志協商,在作爲反對黨面臨的結構性挑戰下,我們會盡力改善工人黨的遴選過程。”
六、給了辣玉莎太多時間
“現在回想起來,我給了辣玉莎太多時間去處理事情……我應該更積極主動,確認她是否有和她的家人提起相關事宜……不過,我依然會持續對那些與我分享個人隱私的人們保持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