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當街打傷寶馬司機“雨樹女”徐嘉儀(72歲)罪成後,昨午(3月16日)被判坐牢四周和吊銷駕照六個月,她不服判決,目前以1萬6000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富婆徐嘉儀是一家建築設計事務所創辦人,早前因爲豪宅一棵80年雨樹的枝幹延伸到鄰居院子,被鄰居告上庭而有了“雨樹女”的稱號。
雨樹案件敗訴後,徐嘉儀的官司不斷,先後因涉及七項刑事罪而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蓄意傷人、擅闖、騷擾、行爲魯莽、非法禁锢,以及駕法拉利跑車停在烏節路中央阻礙交通的罪狀。
其中,她在2014年2月25日傍晚5時左右,在直落亞逸街揮拳打傷寶馬司機張言平(39歲),導致他右眉上方被割傷。案件經過兩天審訊後,法官去年八月判她罪成,之後徐嘉儀稱案發時患有抑郁症,法官還因此針對她的抑郁症是否與罪行有關聯而展開審訊中的審訊。
主控官:被告行爲如典型路霸
最後,法官裁定徐嘉儀患病和吃藥是事實,但病情和藥物的影響不足以造成她失控打人。主控官昨天陳詞表示徐嘉儀的行爲是典型的路霸行爲,只因徐嘉儀覺得傷者擋住她的過路,但當傷者覺得不需要讓路時,她竟下車動手打人,分明是典型的路霸行爲,因此促請法官判監四周和禁駕六個月。
不過,徐嘉儀的代表律師鄒天齊則表示,徐嘉儀是被傷者一句“不會開車,就不要駕法拉利”的話激怒,她才憤然作出反應,加上她患有抑郁症,請求法官判她罰款就好。
法官同意徐嘉儀所作的顯然是路霸行爲,判她坐牢四周和禁駕六個月。徐嘉儀在法官宣判後表示要針對罪成和刑罰上訴,目前以1萬6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除了這起蓄意傷人案,徐嘉儀仍有一些罪狀等待審理,除了早前暫時擱下的六項控狀外,她本周又被加控拒絕接受酒精測試,和酒後開車的控狀。觸犯交通法令的案將在4月4日過堂,其他之前擱置的案件則仍在審前會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