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讀報紙得知案件,決定趁機占點便宜。他在2018年10月出獄後約徐嘉儀見面,聲稱他服刑時認識一些監獄官,可以幫她“疏通關系”。
徐嘉儀信以爲真,交出了2000元。她入獄後,貪汙調查局收到風聲展開調查,才揭露此事。
預防性監禁屬于極重的懲罰,旨在長期收押“變本加厲”的慣犯,刑期介于七至20年,就算行爲良好也不享有三分之一的刑期折扣。
聲稱能幫“雨樹女”打好跟監獄官的關系,前囚犯開口索賄,被判預防性監禁七年,罰款2000元以及終生禁止駕駛。
被告後來聲稱已致電監獄總監,安排她與兩名高級女監獄官見面等,並要求現金讓他“應酬”。他謊稱徐嘉儀入獄時將享有特別待遇,其中包括不用把長發剪掉,也不會被其他囚犯欺負。
被告黃偉耿(49歲)面對一項索賄罪,和其他11項破門行竊、在執照吊銷的情況下駕駛等罪名。他2022年認罪,相隔一年後于星期五(2月24日)被判刑。
被告2018年7月10日起被終生吊銷駕照,但他不顧禁令,出獄後頻頻開車上路,還偷開別人的車。法官指被告案底累累,必須嚴懲阻遏他再犯。(人名譯音)
《聯合早報》2018年報道,73歲的“雨樹女”徐嘉儀當年觸犯多起酒駕、汽車擋路等刑事案,被判坐牢六周,罰款45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20個月。
其中兩個引起熱議的罪名是駕駛法拉利在直落亞逸街跟寶馬司機起沖突,揮拳打傷對方,以及不滿鄰居找修樹工人來修剪她家的雨樹,把修樹工人困在高空。
庭上揭露,被告曾完成兩次改造性監禁,其中一次刑期還長達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