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雨樹女”富婆被判坐牢,無業前囚犯謊稱能幫她與監獄官交涉,讓她在監獄的日子好過些,從而索得2000元賄賂。
被告黃偉耿(48歲)面對一項向他人索取賄賂的罪名,以及其他12項包括破屋行竊、在執照吊銷的情況下駕駛等罪名。被告上周認罪,目前正等待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涉及的索賄事件發生在2018年10月。當年,73歲的徐嘉儀觸犯多起刑事案,被判坐牢六周,罰款45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20個月。她的罪名包括酒駕、汽車擋路等,其中兩個在當年引起熱議的罪名,分別是駕駛法拉利時在直落亞逸街跟寶馬司機起沖突,揮拳打傷對方,以及不滿鄰居找修樹工人來修剪她家的雨樹,把修樹工人困在高空。
案件當時備受關注,正在服刑的被告,通過報紙得知“雨樹女”徐嘉儀的案件後,決定趁機占點便宜。被告在2018年10月初出獄後便聯系徐嘉儀,約她在萬豪酒店(Marriott Hotel)見面後,聲稱早前服刑時認識一些監獄官,可以幫她與他們“疏通關系”。
接下來幾天,被告還聲稱已致電監獄總監,安排她與兩名高級女監獄官見面等,並要求現金讓他“應酬”。他謊稱,徐嘉儀入獄時將享有特別待遇,其中包括不用把長發剪掉,也不會被其他囚犯欺負。
徐嘉儀信以爲真,交出了2000元。至于她是否因此觸犯行賄罪名,法庭文件並未透露。
徐嘉儀入獄後,貪汙調查局收到風聲展開調查,才揭露此事。被告向調查官坦言,當時是因爲缺錢才出此下策,錢已全部花光。
案展1月18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