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指“人權觀察”若在特委會前供證,有機會辯護和闡明它的觀點。它可以在有本地與海外媒體在場的公開場合,直接與新加坡代表對話。但在得知須回答有關報告的問題後,就改變主意。
國會特選委員會曾邀請維權組織“人權觀察”出席聽證會供證,但它卻表示“有無法更改的出遊計劃”,未派代表出席。律政部昨天發表聲明,對人權觀察組織的決定表示“失望但也不足爲奇”,指該組織一貫傳達對新加坡具有偏見且不實的內容,知道有關報告站不住腳所以選擇不到新加坡公開維護它的立場。
人民行動黨政策論壇和以色列的觀察組織NGO Monitor 昨天在聽證會上皆對“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提出批評,指它所刊登的報告《殺雞儆猴:新加坡壓制言論與集會自由》傳播不實內容。
國會特委會主席張有福昨天在行動黨政策論壇(PAP Policy Forum)代表、國會議員維凱和NGO Monitor會長傑樂斯坦伯格(Gerald M. Steinberg)供證後,透露特委會曾邀請人權觀察前來,並公開國會秘書處與人權觀察就此邀請的幾輪交涉記錄,包括人權觀察原本回複將派代表出席23日的聽證會,國會秘書處詢問是否可參加27日的聽證會,但對方表示只能在23日出席。
國會秘書處于是在13日的答複中同意這個日期,並表示有關代表應針對《殺雞儆猴》報告中的問題作出闡述與回應,包括針對“自由表達”的課題。
隔天,人權觀察卻表示其代表有其他出遊計劃,行程無法更改,提議呈書面證據,或在新加坡或倫敦與政府人員會面。國會秘書處回應表示可在3月15日至29日之間的任何一天派另一名人員出席聽證會,或安排視像會議,並表示可承擔對方來新的費用。
人權觀察19日回複表示無法參加聽證會,也沒有接受視像會議的安排。
人權觀察供證邀請依然成立
張有福昨天指出,要求人權觀察供證的邀請依然成立。若它決定出面或通過視像會議供證,可聯系特委會。
律政部昨午發聲明說,特委會接獲對人權觀察的嚴重指控,包括它的董事部如何被委任、捐贈者的影響力、它與美國外交政策機構的聯系、以及它在《殺雞儆猴》報告中的不實內容。
律政部說:“人權觀察標榜它是一個獨立、客觀且透明的人權組織。在特委會前供證,它有機會辯護和闡明它的觀點。它可以在有本地與海外媒體在場的公開場合,直接與新加坡選出的代表對話。此外,它在特委會前的言論也會享有國會特權法令的保障。”
律政部指出,人權觀察原本表示能出席,在得知須回答有關報告的問題後,就改變主意。
人權觀察去年發表的《殺雞儆猴》報告,指新加坡嚴重限制言論與集會自由。行動黨政策論壇在書面陳情中指出,人權觀察引述的例子似乎是在指政治論說可利用不實指控。例如,在舉出鄞義林誹謗李顯龍總理的案例中,制造出鄞義林是因反政府的觀點而被控誹謗的假象。而事實上,他是因不實指控總理挪用公積金公款而被起訴。
行動黨政策論壇指出:“刻意散播假信息可嚴重影響民主、削弱國家體制,影響價值觀……我們不能允許這類假信息散播,這類假信息可散播到很廣的範圍,尤其在數碼時代。”
針對供證時爲何以人權觀察這份報告爲例子,維凱受訪時指出,很少有報告會指刻意散播假信息是可接受的,他們想以此報告爲討論點,強調刻意散播假信息可危及社會。
國大法律系教授張黎衍:數碼時代絕對言論自由弊大于利
羅列各家看法供民衆自由選擇的“觀點集市”,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是絕對言論自由陣營推崇的主要理論。不過本地著名法律教授張黎衍指出,這套源自20世紀初期美國的論述放置在現今的數碼時代裏,已不足以支持言論自由,蓄意攻擊民主制度的僞造信息必須受到管制。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張黎衍昨天在國會特選委員會公開聽證會上推翻“觀點集市”理論時說,現在的傳播媒介與過去截然不同,觀點自由集市理論需要人人理性思考、平等接觸所有觀點才能正常操作,但現實情況並非如此。
據她分析,言論空間出現的四大問題包括:沖動、不辨真僞,沒有審慎評估就接受某種論點;憑感覺而非理性思考作出判斷;只顧推銷自家意識形態、排斥他人主張;受金錢或政治利益驅使、蓄意散播假新聞。
張黎衍指出,這些現象顯示絕對言論自由弊大于利,人們有必要進一步區分哪些言論值得保護,哪些不值得保護,這包括散播仇恨和削弱民主制度的僞造信息。
她後來接受媒體訪問時進一步說:“網上內容不會輕易消失,其後果也顯現于現實世界。我向來堅持的立場是,我們通過不同媒介相互溝通,如果在某個平台做出的言論會影響現實世界,就應該受現實世界的法律條規約束。”
曾擔任官委議員的張黎衍主要研究憲法與人權法律,是本地著名的法學專家之一。對于政府思考立法對付蓄意僞造信息,張黎衍認爲,若政府最終選擇這個途徑,對于虛假信息應該采取“非常狹窄”的定義,並根據觸犯條例者的意圖和影響嚴重性等元素,判斷刑罰輕重。
她受訪時說,這將展現政府嚴正對付假新聞問題的態度,但同時對蓄意攻擊和疏忽犯錯這兩種性質不同的虛假信息進行區分,不可混爲一談。有人轉發(含虛假信息)的推文時,若政府決定追究法律責任,罪名應該是比較輕的,在判刑階段應該適當調整。”
蓄意僞造的網絡信息具體應如何定義,是此次聽證會乃至輿論更廣泛的假新聞討論中,頻頻浮現的關鍵問題。對此,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聽證會上也征詢張黎衍的專業意見。
尚穆根:法院有能力辨真僞
尚穆根以引導供證方式指出,現有法令在不同環節都有注明虛假信息的定義,法院有能力辨別真僞,律師一直以來都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分辨虛實並不困難。張黎衍回應時表示同意,並指出:“這是程序問題,有的事實比較容易證實,有的比較難,但我們得這麽做。”
另外,自發設立事實核查網站confirm.sg的空軍飛行員克帝(Gaurav Keerthi)昨天出席聽證會時,也對立法提出與張黎衍相似的觀點。
他說:“我希望法律條文的措辭不會影響那些誤解情況而發表不實論述的人。有些人的表述雖然有誤,但他們願意學習,與他人交流意見,立法不應導致他們害怕參與網上討論。”
專家建議政府設特委會 監督選舉期間信息傳播
民衆在選舉和公投中做出的決定會對國家未來産生深遠影響,在國外勢力如今有能力利用科技散播僞造信息左右選民情緒的背景下,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政策研究所副所長許林珠博士建議政府設立一個特別委員會,監督選舉期間的信息傳播。
她在以個人名義提呈的書面陳情中指出,我國目前有多條法律監管大衆傳媒和互聯網平台,以及對付離間社群和威脅內部安全的行爲,這包括廣播法令、公共秩序法和內部安全法等,因此集中論述成立“選舉媒體監督委員會”的意義與運作方式。
許林珠說,一旦發現國外勢力操控的信息傳播,並且傳閱量高于一定門檻後,這支由國會委任、退休法官和學者組成的獨立委員會將展開調查。委員會有權下令停止虛假信息的傳播,並發布聲明通知選民。
不過,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聽證會上,質疑許林珠不主張刪除虛假信息,以及只在競選期間啓動對付假信息工作的觀點,兩人就此陷入激烈交鋒。
尚穆根措辭嚴厲指出,許林珠並非律師出身,不認爲她“有資格說政府已有這些那些法令,因此政府處于良好的位置,需要或不需要這麽修訂法令”。
對此許林珠回應道,現有法令能有效應對威脅。“我不認爲有必要在這方面制造變革性變化……而是提出對競選期而言相當嚴格的新建議。”
許林珠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她本月初提呈書面陳情,論述以不確定政府能有效下令科技平台撤除造假信息爲前提,不過從特選委員會如今發出的信號來看,他們對立法的效用還是比較樂觀的。對于明顯顛倒是非黑白的虛假內容,她同意有必要刪除。
許林珠說,科技平台衆多,包括政府鞭長莫及的媒介,要求它們及時撤除虛假信息並不容易。
“證明立法有效是特選委員會和政府的責任。若他們建議立法並落實,但沒有成效,那將是嘲弄法律,對所有人來說都很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