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生效的新加坡防假消息法,引來美國《華盛頓郵報》的批評,新加坡駐美大使的回應卻被拒絕刊載。這引發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官員的批評。他還向“人權觀察”喊話,邀請對方進行辯論並通過面簿直播,但至今未得到回複。
新加坡《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OFMA: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在立法時就曾引發爭議。根據該法令,新加坡內閣部長有評斷信息真假並要求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的權力。
該法案是今年5月在國會通過,旨在使政府有權要求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或撤下對公共利益造成負面影響的假信息。
在該法案生效後,新加坡財政部、內政部、人力部和教育部,都相繼通過防假消息法辦事處,向本地在野黨人士和時事網站發出更正指示。社交媒體面簿(Facebook)此前也被新加坡政府要求對本地時政新聞網State Times Review的貼文發出更正聲明。
華盛頓郵報記者凱特
對此,美國華盛頓郵報記者凱特在12月2日的報導中,指這是美國科技公司首次被要求遵循新加坡防假消息法,文章還引述面簿發言人的話,“我們希望新加坡政府保障不會影響言論自由,且有條理和透明落實該法。”
報導也采訪了“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他抨擊防假消息法旨在讓那些臉書等互聯網公司遵守這些“濫用權利的法令”。巨額罰款甚至入獄,會使任何一家媒體公司都很難不遵守該法。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
凱特在報道中還引述一位不具名的批評者,稱新加坡政府這麽做會在網上造成“寒蟬效應”,扼殺言論自由,同時爲廣義的政府審查開啓了一扇門。
新加坡駐美大使米爾普裏在讀了該報道後,12月7日給該報言論主任寫信並要求華盛頓郵報全文刊載。
新加坡駐美大使米爾普裏
大使在信中指出:所謂審查制度是指全面禁止或壓制相關信息,但新加坡並沒有禁止何言論的發表;只是要求在有問題的文章下,附上政府打假網站Factually的更正文連結,原帖文依然可保留;讀者可將原文與更正文結合來閱讀,然後自己判斷真假。
大使指出,華盛頓郵報和許多報紙一樣,也常在報道中警告公衆,指某某科技公司在網上發表和傳播虛假信息,這對民主帶來很大威脅。
大使還在信中說,“你將我這封澄清函刊登在貴報並不會讓你的讀者靜若寒蟬,同樣的,新加坡政府這麽做也不會在網上形成‘寒蟬效應’,扼殺言論自由。”
大使最後表示,“作爲一個使用英語的多元種族、多元宗教的開放社會,新加坡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更容易受到假消息威脅。法令要求科技公司刊載澄清聲明,將這些澄清與虛假陳述一起給受衆,以確保討論是公平的。”
但華盛頓郵報並未按大使要求刊登全文,而只是刊出以上兩句。大使所作的很好的澄清與反駁,沒有被刊出。讀者只看到他文末那段看似很弱的“自我辯解”。
華盛頓郵報的做法,引發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批評。該部媒體政策司司長杜國梁分別寫給華郵發行人雷恩及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羅柏森(Phil Robertson)。
該部12月16日公開了這兩封信函。杜國梁在信中指,華郵在收到大使的投函後表示不會刊登,說華郵只針對印刷版文章刊登回應函,而凱特那篇報道是網絡版。大使聯絡凱特,她拒絕在網上全文刊載回函,只是引用了一小段文字。
馬來西亞也有反假新聞法的爭議
杜國梁抨擊,“諷刺的是,貴報的文章指責我們的“審查制度”,說我們理應作出回應,卻拒絕發表我們的回應函”。
對于”人權觀察“,杜國梁指羅柏森在2017年2月曾發表《殺雞儆猴:新加坡壓制言論與集會自由》的報告抨擊新加坡政府,不過在受邀出席網絡假消息聽證會時,他卻回避出席。
杜國梁披露,新加坡政府給了“人權觀察”八個不同日期作爲備選,還提議可通過視頻會議來進行聽證會,但對方“不斷提出各種理由來拒絕出席”。
杜國梁還放言說,“新加坡政府願意在任何一所本地大學舉行的論壇上與人權觀察進行辯論,爲確保公衆能夠看到這場辯論,我們將通過面簿直播。我們希望羅柏森先生此番不會再拒絕我們的邀請。”
接到這樣的辯論邀約,羅柏森會再度回避嗎?真好奇他和那位記者在批評時振振有詞,接到回應後,一個不敢全文發表,一個不敢接受“挑戰”進行辯論。那他們的指責到底有幾分站得住腳?如果自知站不住腳,那爲何不大方承認並收回自己的言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