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在中學校園發飙,不滿女教師拿手機拍他,竟與同學一同追趕女教師,導致她躲進實驗室鎖門呼救,上演“學生圍堵老師”的驚險一幕。
這起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8日上午10時許,地點在後港的育英中學,受害者是女教師王珍娜,年齡不詳。
犯案男學生是17歲的謝凱賢,他前午在國家法院承認五項控狀,包括擅闖學校職員室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也被指在校外毆打同學。
法官下令控方准備判刑報告,以確認被告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案展下個月28日下判。
據調查,事發時,王珍娜正往課室教課途中,在學校四樓走廊聞到一陣煙味。她沿著煙味,找到一組包括被告在內的學生。
被告否認抽煙,接著拿起瓶子喝了一口綠茶,然後走向王珍娜,對著她的臉頰吹了一口氣。接著,被告開始對王珍娜大吼“喊什麽喊!不必喊的好嗎!”
被告也用髒話辱罵王珍娜,並舉起腿,狠狠踢倒走廊上的垃圾桶。
王珍娜嘗試拍下垃圾桶,以及被告和另一名同學沙尼克的照片。兩人見狀轉身就跑,但沒跑多遠又掉頭折返,沖向王珍娜。
王珍娜爲兩人舉動所懾,拔腿就逃,躲入附近的實驗室,把大門反鎖。兩人沖了過來,繼續在門外大聲嘶喊叫她出來,並且試圖破門而入。她害怕不已,在實驗室內呼喊求救,直到有人前來解救。
另外,被告也在去年7月19日下午1時35分,學校舉行下午集會時,表示要上廁所,並依照校規把手機交給一名男教師保管。
他在廁所前後待上45分鍾後,找男教師要手機,男教師表示要等到集會後才歸還。他照做,但心裏不舒服。集會後,他直接破門闖入教職員室,邊飚粗話,邊搜男教師的桌子尋找手機,最後被押出職員室。
除了在校園內犯下的兩項控狀,被告也另外面對三項蓄意傷人控狀,指他在2016年7月25日、8月17和18日,三次在不同地點打傷他人。
男生前天認罪後求情說,他一時沖動犯案,如今後悔不已,希望法官給他改過的機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