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更多地點裝置右轉箭頭交通燈的做法,受訪學者和公衆大多相信這能使公路變得更安全。然而,一些駕車者若不改變態度,對交通燈視若無睹,交通事故仍會繼續發生。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將在大部分車流量高的十字路口安裝“紅黃綠”三色箭頭交通燈,進一步加強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近來,多名讀者致函本報,呼籲當局檢討交通燈的設置。網上也有人發起請願書,促請陸交局修改交通燈規則,檢討讓駕車者自行判斷在交界處綠燈時,可否安全右轉的做法,四天來已有1萬5000多人簽名支持。
發起上述請願書的網民Gen Y說,本地公路近年來持續加寬並增添車道,使交通情況變得更加複雜,駕車者越來越難作出知情和安全的判斷。
學者:應權衡管制和斟酌權
問及對有關建議的看法,新躍社科大學高級講師樸炳俊博士說,不全權讓駕車者自行判斷,縱使能令公路變得更安全,卻可能降低交通管理效率,造成更多擁堵情況,尤其是在繁忙時段。
樸炳俊說:“有關當局應在管制和斟酌權之間取得平衡,而不是一昧依賴交通設施,因爲駕車者的行爲與態度,對公路安全發揮著關鍵作用。”
受訪公衆也表達類似看法。駕車者吳慈榮(32歲,公務員)說,身爲駕車者不能因爲有先行權而疏忽駕駛,同樣的,行人也不能以爲駕車者有責任留意路況和讓路給行人。
他說:“添置右轉箭頭交通燈起到的阻遏作用只是暫時的。(目前)即使右轉箭頭轉綠,一些行人有時仍會碰運氣匆忙穿越馬路;也有司機沒耐心等綠燈亮起,結果就發生事故。”
這些情況對不少公路使用者而言並不罕見。駕車者許進利(36歲,IT銷售)認爲,更安全的做法或許是修改交通規則,廢除轉彎虛線格子,硬性規定駕車者在停止線前等綠燈亮起後才能右轉。“不過,如果大家現在都遵守交通規則,根本就沒有這麽做的必要。”
林慧美(25歲,行政人員)好幾次在使用交通燈人行道時,碰到性子急的駕車者等不及地從她身後駛過,讓她捏一把冷汗。她認爲,駕車者右轉時,有時可能只注意前方,沒照顧到盲點,很容易出事。
她說:“每個人的判斷都不一樣,有些人敢于冒險,有些就小心謹慎,有交通燈指引還是比較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