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無業男子一腳踏兩船,28歲前女友在他婚後毅然與他分手,但男子心有不甘,在電梯貼裸照並跟蹤她。她申請個人保護令後,他仍不停騷擾,甚至到她工作的小吃攤,把腹瀉後的“糞彈”丟向她,連累她同事、工作場所和隔壁攤位的“中彈”。
男子落網後共面對20項蓄意傷人、惡作劇、騷擾和偷竊等罪,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26個月。由于案中女子與被告曾是戀人,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一腳踏兩船,前女友在他結婚後于去年9月和他分手。分手前,她在被告家與他同居,也在同一個雞飯攤工作。
去年8月15日,兩人爲了感情事在攤位廚房吵架,被告拿菜刀恐嚇她不要離開。當晚她辭去雞飯攤工作,9月份搬離被告家,撥電通知兩人情已逝,她哥哥去年9月16日也針對妹妹遭被告持刀恐嚇一事報警。
其間,被告不甘前女友提分手,不斷到她工作的地方和住家跟蹤騷擾。她多次報警,也申請個人保護令。
國家法院去年9月21日發出加速保護令,限制被告不得靠近和聯系她,但被告無視法令,繼續騷擾。9月26日,被告在家腹瀉,竟把糞便裝進塑料袋,隔天下午帶著那袋糞便搭德士到她在烏節路ION底層工作的小吃攤。
當他看到前女友在櫃台後准備飲料時,便松開袋子,出其不意朝她丟去。“糞彈”擊中她的肩膀後濺開,她身旁的女同事也遭殃,背部和臉上濺滿糞便。她工作的食物攤和隔壁攤位也中招,兩攤都是糞便汙迹。被告幹案後迅速逃到馬來西亞。兩攤食物過後全報銷,攤位得清洗消毒,共損失5000多元。
被告的行爲全被電眼拍下。他在馬國藏匿一個月後回國時被捕,並繼續騷擾前女友。
去年11月11日上午,前女友在住家附近巴士站等車。被告突然出現要和她說話,但遭拒絕,被告一氣之下推和打她。公衆見狀紛紛報警,被告一度走開但隨即返回,繼續動粗,還把她推進車站旁水溝,導致她受傷。
兩人同居時,被告曾在她不知情下偷拍裸照。去年12月9日下午,被告打印一些裸照,寫上前女友名字和住家單位,並將裸照張貼在她住家的電梯裏,發現有人撕掉後又張貼一次,一名公衆發現後報警,被告隨後被捕。
此外,被告去年11月15日到佛牙寺膜拜時“見錢眼開”,把膠紙黏在電線上,伸入捐款箱裏黏出鈔票偷走捐款。保安人員從電眼看到後上前抓住他,把他交由警方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