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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部回應馬哈迪批評: 新馬有必要完全遵守水供協定條款

2021 年 3 月 12 日 阿正的日常生活

對于馬哈迪提議重新談判水價,我國外交部受詢時重申,1962年簽署的水供協定列在新馬1965年分家協定中,獲兩國政府承諾,並且在聯合國備案。“雙方有必要完全遵守這些協定裏的所有條款。”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再次批評和新加坡簽署的水供協定“太貴”,並表示待馬國政府處理完其他重要事項後,將與新加坡就水供協定重啓談判。對此,我國明確回應,指新馬兩國有必要完全遵守協定條款。

彭博電視昨天(6月25日)發布上周五與馬哈迪進行的專訪,馬哈迪在訪談中指馬國根據協定向新加坡回購淨水的價格太昂貴。“水供問題是我們和新加坡之間需要解決的其中一項課題。我們會坐下來和新加坡商議,用文明人的方式商議。”

馬哈迪昨天接受亞洲新聞台訪問時,進一步形容新馬水供協定“非常荒謬”。他尤其不滿馬國必須以每千加侖0.03令吉的價格賣生水給新加坡。“若回到1990年代或1930年代這價錢還算可以。但現在三分錢能買到什麽?什麽都買不到。”

新馬是在1961年及1962年各簽訂一份水供協定。首份協定已于2011年期滿,1962年的水供協定則在2061年到期。

兩份水供協定都在聯合國備案

根據1962年的水供協定,馬來西亞同意以每千加侖0.03令吉(約0.01新元)的價格,每日供應2.5億加侖生水給新加坡,並以每千加侖0.5令吉(約0.17新元)的價格向新加坡回購經處理的淨水。

兩份水供協定是新馬締結分家協定中的一部分,這些協定都有在聯合國備案。

對于馬哈迪提議重新談判水價,我國外交部昨午受詢時重申,1962年簽署的水供協定列在新馬1965年分家協定中,獲兩國政府承諾,並且在聯合國備案。“雙方有必要完全遵守這些協定裏的所有條款。”

1962年的水供協定准許簽署國于1987年,即簽署後的25年檢討條款。但馬國政府當時經仔細考量,選擇不調整水價。

92歲的馬哈迪自第二度出任首相以來,已接連表示要重新檢討多項和其他國家簽訂的協定,包括中資計劃和新隆高鐵,引起夥伴國的關注。

不過昨天下午主持土團黨最高理事會議後,馬哈迪向媒體澄清說,馬國政府並不急于和新加坡就水價談判。他說,當局會優先處理其他重要事項,過後才處理與新加坡的水供課題。

馬哈迪坦承尚未和內閣討論

他也坦承,自己尚未和內閣討論新馬水供課題。“內閣並未討論此事。這是媒體問起,而我需要回答媒體的問題。”

馬來西亞亞洲策略與領導研究院國際事務高級顧問胡逸山受訪時指出,馬哈迪向來認爲新馬水供協定不公平。“受訪時被問起,他第一反應就提這個課題不難理解……不過馬哈迪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解決內政、追回一馬公司的錢等,水供協定不會是首要任務。”

新加坡外交部前常任秘書比拉哈裏(Bilahari Kausikan)昨天則在個人面簿上指責馬哈迪重施故技。

他指出,根據水供協定,馬國能以低價向新加坡購得淨水,而實際上,馬國購入的水比協定多。“如果不劃算,馬來西亞爲何那麽做?馬哈迪此前任首相時,我們已反複討論這個課題。他知道我們不會改變立場。”

比拉哈裏認爲,馬哈迪此時提出檢討水價是一種牽制戰術,以期正式通知取消新隆高鐵項目時,能要求新加坡豁免或降低索賠。“他的目的是讓新加坡政府看似不可理喻,希望新加坡人能代他向我們的政府施壓,同時也向馬國人民證明自己。”

比拉哈裏呼籲國人不要上當,並說“睦鄰友好應當是一條雙向道”。

水供是關乎新加坡生存的敏感問題,不時令新馬關系陷入緊張。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昨天雖沒有就馬哈迪的講話回應,但于面簿上載介紹我國努力保護和開發水源的視頻,並寫道:“這是爲什麽水資源在新加坡是極爲神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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