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腳踏車業者oBike宣布在本地停業,讓許多用戶擔心無法取回押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今年至今已接獲27個有關oBike的投訴,大多與該公司未按時退還押金有關。
籲用戶向消協求助
消費者協會(CASE)受詢時也說,消協會跟進有關oBike退還押金的事宜,並呼籲用戶若無法與該公司解決糾紛,應聯絡消協求助。
消協也說,以信用卡向oBike付押金的用戶,可考慮在付款後的120天內盡快向信用卡公司索求退款(chargeback claim)。
《聯合早報》上周報道,超過70名用戶在oBike面簿上以及向消協申訴,要求退還押金後等了三四個月仍未收到退款,遠超出oBike承諾的30個工作日期限,網上也有上百人簽署請願書要求退款。
也被指拖欠澳洲用戶押金退款
除了在本地,oBike也被指拖欠澳大利亞用戶的押金退款,而既墨爾本之後,新加坡是該公司停業的第二個市場。
oBike目前在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香港等七個亞太地區,以及歐洲12個國家,都有提供共享腳踏車服務。
隨著oBike宣布從昨天(6月25日)起在本地結束業務,許多用戶更是擔心今後無法取回多達49元的押金。一些用戶也表示,因此對共享腳踏車服務失去信心。
oBike用戶鄭振豪(25歲,學生)約兩個月前便嘗試向oBike要求退還押金,但一直都不成功。“現在oBike宣布停業,我覺得取回押金的機會更渺茫。我以後會對要支付押金的共享腳踏車業者存有戒心,可能會因此不再使用它們的服務。”
每個星期使用兩三次共享腳踏車的楊凱文(28歲,攝影師)告訴記者,他昨天聽到oBike結業的消息後,便想用oBike的手機應用要求退還押金,但應用已沒有這個選項。他于是發電郵給oBike,希望對方能退款。
“oBike突然宣布結業也不向用戶交代是否能退款很不負責任……我和一些朋友還開玩笑說,如果oBike不還錢,我們是不是可以隨便領走路上一輛oBike腳踏車當做補償。”
另一方面,受訪學者指出,政府規定“無車樁”共享腳踏車業者須申請執照,本就旨在淘汰無法有效經營車隊的業者,因此有業者選擇退出市場是預料中事。
新躍社科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認爲,共享腳踏車業者數量減少對本地市場“是好事”,有助改善用戶胡亂停車的問題。
“業者數量的減少應該不會造成市場因競爭減弱而使用費提高的現象,用戶應比較關注的是執照條例生效後,業者須根據規定確保用戶不能隨意停放腳踏車,那他們將來要取車和停車不如現在方便了。”
特斯拉也說,政府雖然可考慮縮緊執照條例,以確保共享腳踏車業者在結束業務時能退還所有押金,但這可能會進一步導致更多業者不願在本地營業。
騎車安全小組(Safe Cycling Task Force)主席林樹發受訪時則說,政府落實執照框架可能會形成最終只剩一兩家大規模業者在本地提供共享腳踏車服務的局面。
“雖然這可能會影響人們多騎腳踏車的習慣,但我相信政府仍是能通過其他方案,繼續鼓勵國人減少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