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梅達順表示,死刑是終極判刑,法院必須慎重考慮後才做出定奪。他說:“在考慮所有案情與情況後,我們同意被告的行爲極度凶殘,罔顧死者性命,甚至是慘無人道,只有死刑才是充分的判刑。”
商人不甘戴綠帽與同謀殺死“奸夫”,再棄屍于林厝港軍訓區,行凶手段之狠毒與血腥,被最高法院上訴庭斥責爲慘無人道,須以最重的死刑治罪,商人最終被改判上絞刑台。
原本被判終身監禁的謝其晉(前譯爲謝紀成,58歲)昨早聞判時面無表情,也沒有任何反應,庭上也不見其親友。
這起轟動一時的林厝港棄屍案發生于2013年12月28日晚上9時44分至隔天下午3時17分,死者是材料分析員蔡誼志(37歲)。
謝其晉發現死者與他的妻子搞婚外情後,不甘死者 給他戴綠帽,找來兩名同謀賈米科和蔡良益,從蔡厝港組屋停車場把死者擄上一輛貨車,與賈米科在車上殺害死者後,再棄屍于林厝港軍營附近的實彈軍訓區。
2014年元旦,落網的謝其晉引領警方到棄屍地點,找到頭部受重創、早已斷氣的蔡宜志,他的臉部從眼睛至下颚都骨折,幾乎沒有一處完好。
謝其晉經審訊後被判共謀謀殺罪名成立,高庭法官朱漢德去年8月判他終身監禁,控方與謝其晉雙雙上訴。控方促最高法院上訴庭判謝其晉死刑,辯方則堅稱謝其晉沒殺人意圖應該脫罪。
由大法官梅達順、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鄭永光法官組成的三司昨早發表裁決,裁定控方上訴得直。
被告精心策劃犯案
大法官梅達順表示,死刑是終極判刑,法院必須慎重考慮後才做出定奪。他說:“在考慮所有案情與情況後,我們同意被告的行爲極度凶殘,罔顧死者性命,甚至是慘無人道,只有死刑才是充分的判刑。”
大法官進一步列舉四點,說明謝其晉的犯案行徑如何狠毒、血腥及引起公憤,須以死刑治罪,這包括謝其晉是本案主謀,他大可阻止同謀繼續攻擊死者,結果卻沒有那樣做。
大法官說:“聘請殺手犯案或控制殺手的人,罪責不應比實際行凶的人輕。”
另外,大法官指出,謝其晉是精心策劃犯案,包括選擇在僻靜的林厝港軍訓區棄屍。他與同謀殺人的手法殘忍,用錘子攻擊死者的頭部和臉,導致死者眼部底下至下颚之間的每一塊骨頭,幾乎都是斷裂的,而停車場的牆壁與天花板都有血迹,貨車內則滿是血腥味。
錄供時竟抱怨 遺憾沒讓死者受更多折磨
謝其晉犯案前後也表現得極度冷靜,他在案發前出席婚禮,案發後還與家人到馬來西亞度假兩天。大法官斥責謝其晉甚至在錄口供時抱怨,他唯一的遺憾是沒在死者喪命前,讓死者受更多折磨。
同謀賈米科已逃回印度尼西亞,目前仍逍遙法外,另一同謀蔡良益被控串謀擄拐,以及用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被判入獄五年。
刑罰從終身監禁改爲死刑的謀殺案在本地屬罕見。上一個案例是2008年,砂拉越客工賈布林(Jabing Kho)與同鄉在芽籠搶劫中國客工曹如銀,再用粗樹枝重傷曹如銀致死。因法律更改而原本獲判終身監禁的賈布林,經控方上訴後,上訴庭五司于2015年以三對二改判賈布林死刑。(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