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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無須付“扶正”費用 老洋房屋主上訴被駁回

2021 年 3 月 12 日 石冰

直落古樓老洋房傾斜,屋主指是毗鄰公寓施工造成,要求公寓發展商支付把老洋房“扶正”的工程費用,並補償因房子傾斜造成的不適感,索賠額約245萬元,但被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昨天發表判詞維持高庭原判,即發展商只須賠償洋房內部整修費用,估計達66萬余元。不過,上訴庭也谕令發展商多賠償約7萬元,補償洋房住戶在房子完成內部裝修前生活上承受的損失,以及更換洋房房門費用。

位于直落古樓羅弄K的這棟三層獨立式洋房,建于上世紀70年代,這棟老房子擁有一段具紀念價值的過去。從事建築業的已故屋主林連傑,當年細心設計及挑選建築材料,花上三年時間建成房子,希望爲後代留下具有意義的遺産。至今,市值約790萬元的洋房仍是林家聚會的地點。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2009年4月左右,房子開始出現裂痕、磚塊爆破、排水溝蓋彎曲和斷裂等問題。林家也發現,洋房鐵門會自動關上、屋內積水,因此懷疑洋房已傾斜,而且是毗鄰公寓佳樂園(The Amery)的施工工程造成的。

林連傑的兒子林煌友(60歲,公司董事)和母親以屋主遺産管理人身份,在2014年爲洋房的損毀入禀高庭,起訴公寓發展商森聯—Koru Bena聯營疏忽和造成騷擾。林煌友的母親在訴訟展開後去世。

訴方的索賠要求包括由對方支付把洋房“扶正”的工程費用,以及支付林家在洋房強化基礎進行期間暫居他處的租金等。

公寓發展商同意負責賠償,但訴辯雙方對解決洋房傾斜的方案有歧見。訴方要求進行完全把洋房“反斜爲正”的基礎強化工程,費用約229萬元,但被辯方批評價格離譜。

由大法官梅達順、潘文龍法官和朱迪柏拉卡斯法官組成的三司認爲,就工程選項與費用的問題,高庭之前的裁決正確,傾斜洋房並非危樓,其結構安全,因此無需展開強化基礎工程。

根據高庭法官現場視察,洋房外觀看不出傾斜問題,只有房子內部幾處,尤其是客廳傾斜情況比較明顯。

因此,三司同意比較便宜和小規模的視覺改善工程足以解決問題,發展商應賠償此工程耗資的費用,估計達66萬5094元。

訴方也提出,住在傾斜的洋房中讓人感到恐懼不安,發展商應補償住戶日後在這方面蒙受的損失,對此要求索賠15萬元。

但三司認爲,讓起訴人感到困擾的是房子感覺傾斜,而非具體傾斜度;加上在進行視覺改善工程後,“感覺傾斜”的問題也會獲得解決,因此把生活損失賠償定爲5萬元。另外,辯方也須支付訴方更換房門所花費的1萬8620元,以及約1萬6000元的訟費。(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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