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被告開車在烏節路上行駛,雖然前方沒有車,但被告車速緩慢,導致跟在她後頭的巴士司機也必須放慢車速,以五公裏時速行駛。于是,巴士司機兩次向被告鳴車笛提醒對方,這使被告不滿而把車子停下,阻擋巴士去路。
73歲婦女官司連連,之前輸了兩場官司,昨天又承認把法拉利跑車停在烏節路上阻擋巴士去路,並出言侮辱巴士司機。
被告徐嘉儀面對汽車擋路和騷擾他人兩項控狀,她認罪時目無表情。法庭定本月26日審前會議,擇日讓律師求情和下判。
根據案情,2016年6月29日下午5時20分,吳曉奎(41歲)開著巴士載了20名乘客,朝克雷蒙路和烏節路交界處行駛。當時巴士跟在被告的跑車後面。
雖然前方沒有車,但被告車速緩慢,導致吳曉奎必須放慢車速,以五公裏時速跟在後面。吳奎兩次向被告鳴車笛。
被告的跑車來到交界處轉左,巴士跟在後面轉。雖然前方沒有車輛,但被告突然停在烏節路中間,占據五條車道中的第三和第四條,阻擋了巴士的去路,巴士只好停下,橫越第三、第四和第五條車道。
吳曉奎再鳴車笛要被告移開跑車,被告不但不離開,還下車走向巴士。吳曉奎也跟著下車。
被告生氣地破口大罵,還說如果吳曉奎要鳴車笛,就“滾回中國”。
當時是繁忙時間,吳曉奎勸被告先把車移到路旁,她不加理會,以致交通阻塞。
下午約5時40分,一輛巡邏警車經過,發現烏節路一帶交通擁擠,花了約五到10分鍾才開到事發地點。
警察到達時,被告的跑車還沒移開,她繼續坐在車裏。警員在確定沒有發生車禍後,就勸請被告移開車子,不要阻礙交通。被告稱她不要讓巴士離開,因爲她要報警投訴吳曉奎的態度。不過,被告最後還是把跑車開走。
徐嘉儀是一家建築設計事務所創辦人,她曾因家中一棵80年雨樹的枝幹延伸到鄰居院子,而在2016年被鄰居告上法庭,最後被裁定須賠償9800元,並在一期限內修剪“越界”的雨樹枝幹。
她過後陸續被控九項刑事罪,除了昨天認罪的兩項控狀,另一項揮拳打傷寶馬司機的審訊罪名成立,今年3月判監四周和吊銷各級駕照六個月。她不服所判上訴。高庭定下個月審理。
至于剩余六項控狀,她打算認罪。這些控狀包括拒絕接受酒檢和酒駕,以及跟雨樹有關的刑事案,如擅闖鄰居家、取走吊車鑰匙,導致工人懸挂高空超過一個小時、向鄰居爆粗口,以及開車駛向鄰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