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也建議修改中央托收公司的清算條例。在清算會員宣告違約後的第七天,如果該違約清算會員未結算的倉位沒有被強行賣出,中央托收公司有權力注銷違約清算會員的倉位。
新加坡交易所(SGX)就修改新交所衍生産品清算公司(SGX-DC)和中央托收公司(CDP)的清算條例,征求公衆意見。有關條例修訂,是要加強清算行的違約管理能力。
新交所建議修改新交所衍生産品清算公司的數項清算條例。
第一是要把違約的清算會員的場內交易衍生産品合同及場外交易大宗商品合同平倉時,必須有拍賣協議安排,以及爲拍賣協議下産生的損失建構一個損失分配機制。
第二是在該清算行清算的所有種類的合同,允許該行單方面終止與違約清算會員沖銷的無違約清算會員倉位。
第三是調整現有場外交易金融衍生合同拍賣損失分配機制。
第四是修改清算行清算基金對清算會員違約損失的損失分配順序,把場內交易衍生産品合同及場外交易大宗商品合同和場外交易金融衍生産合同的損失分配也納入其中。
新交所也建議修改中央托收公司的清算條例。在清算會員宣告違約後的第七天,如果該違約清算會員未結算的倉位沒有被強行賣出,中央托收公司有權注銷違約清算會員的倉位。
這些建議是爲加強兩家公司的風險管理和符合國際最佳操作。新交所首席風險官郭佩媖說:“新交所是守護新加坡金融市場有效健全的第一道門檻,因此有責任確保清算會員違約時,交易活躍的市場能夠持續。我們會定時檢討和加強風險管理,並致力于讓這項咨詢與全球最佳操作、商業實用性和運作可行性取得平衡。”
證券業理事會建議 修訂收購與合並准則
公衆即日起可到新交所網站了解詳情,公衆咨詢開放至8月16日,預計今年第四季修改條例。
另一方面,證券業理事會(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建議修訂我國的收購與合並准則,對該准則用于采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dual-class shares,簡稱DCS)的公司作出澄清,並征詢公衆意見。
主要修訂包括修訂准則讓股東在以下情況,豁免提出全面收購獻議:一、非由股東造成的一股多票股權轉換爲普通一股一票股權;二、一股多票股票代表的票數減少導致公司股權的總票數減少,以致股東的股權比率超過觸發全面收購門檻。
另一主要的建議修訂是,收購目標爲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公司時,一股多票和一股一票的股票都必須是相同收購價。
公衆可電郵意見至[email protected],截止日期爲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