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前天三讀通過陸路交通(執法措施)法案,規定明年7月起,只能售賣符合新標准的電動器材。受訪業者透露,目前本地大部分的器材都不符合新規格,新條例一旦生效,將使成本大幅上升,影響産品售價。
電動個人代步工具未來須符合的防火技術標准認證過程昂貴且耗時,受訪零售業者估計,這將推高器材售價,一些業者料會因吃不消而退出市場。
據業者估算,目前市場上有超過5萬台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不過,符合美國UL2272標准的器材屬于少數。
售賣折疊腳踏車和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Mighty Velo創辦人林良坤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相信約七八成的現有器材沒有這項認證。新規定一旦生效,預料會有大批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不能再公開使用。”
國會前天三讀通過陸路交通(執法措施)法案,其中包括加強電動器材的防火安全。從2021年1月起,在公共路徑使用不符合美國UL2272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將屬違例。
零售業者有約九個月的寬限期清貨,即從明年7月起,只能售賣符合新標准的電動器材。現有用戶的器材若不符合新技術規格,只能使用到2020年底。這意味著,用戶明年仍能爲不符合UL2272標准,但是在2019年7月前購買的電動踏板車注冊。
現有不達標存貨或滯銷
EGT電動踏板車公司銷售經理張書鳴說,公司售賣約五至八個型號的個人代步工具,主要由外國廠商按自己的設計組裝而成,全都沒有接受UL2272標准認證。
“若要取得認證,産品須經過多輪測試,費用介于5萬至10萬元。若所有型號都認證,費用會翻倍……産品還沒賺錢,就要先虧錢,而且成本非常高,可能會耗盡所有盈利。”
他說,下來幾個月,公司會逐漸清掉不符合標准的存貨,但消費者已知道新規定在2021年生效,距離該期限只有兩年左右,因此,即使降價,消費者也未必會買。
“雖說清不完可出口海外,但是否有海外業者購買,目前仍是個未知數。”
除了售賣也生産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MOBOT總經理周文河說,新規定影響了旗下所有12款器材。
“每款認證的費用平均約六七萬元,過程需四到六個月。我們遲遲沒有申請UL2722,主要是考慮到過程花錢又耗時。”
他說,産品成本上揚,産品售價也會上調,而且公司也會減少所售賣的産品款式。
另一家個人代步工具分銷商Falcon PEV總經理李耀能則提到,公司售賣的20款器材中,只有一款符合UL2722標准。他說:“有關當局陸續采取的措施將導致個人代步工具市場過于受管制,並逐漸扼殺這個行業。”
李耀能說,産品售價因成本上漲被推高後,將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銷量一旦減少,有些業者或因吃不消而退出市場。
使用者:有認證多一層保障
另外,周文河指出,一般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可使用三四年,因此他認爲陸交局爲用戶設下的寬限期偏短。“如果用戶才剛買器材,器材只能多用兩年左右就不能再用了。”
王蕾椀(38歲,教師)使用電動踏板車上下班已約兩年,也歡迎陸交局推出的UL2272標准規定。“産品多了這個認證,等于多一層保障。只要售價不高于1500元,我還是會繼續購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