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醉駕寶馬時打瞌睡,撞死站在路旁收舊貨的婦女,她的丈夫也因此受重傷,副總裁昨天被判坐牢10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首次以反算法估算酒精含量
被告蘇尼爾古瑪(48歲)在車禍現場被測出酒精含量超標,但第二次的醉測卻過關,結果警方首次使用反算法(back calculation)估算出被告酒精含量超標,並以酒駕罪名提控他。
被告日前承認酒駕、魯莽駕駛撞死人和撞傷人三項控狀,控方促法官判監12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八年,辯方律師則求法官判監四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七年。
法官昨天下判時說,車禍是因爲被告事發前一刻把目光移開路面,想搖醒一旁睡著的同事,一時分神而造成的,如果他當時注意路況,車禍或許可以避免。
法官指,被告開車打瞌睡,並且醉駕,撞死人的同時也撞傷人,所以罪責高。
但法官也說,被告沒有超速駕駛,是初犯,而且駕駛記錄良好,他也很配合警方調查,並且已有悔意,因此在刑罰上給予減刑。
被告不服所判要上訴,法官准他以1萬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印度籍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與妻子和兩個孩子住兀蘭公寓。案發時是一家船艇貿易公司的副總裁。
死者陳佩琴(61歲)和丈夫莊傑燕(69歲)白天從事撿破爛工作,晚上在餐館當清潔工。
2016年2月19日,被告上午約11時上班,晚上9時30分下班後和同事去喝酒,直到隔天清晨6時20分,19個小時沒有休息。
被告的律師爲被告求情說,事發當晚,被告因同事心情不好,便陪他喝酒至隔天淩晨6時許才離開酒吧。
被告經常工作到很晚,通常淩晨4時睡覺,被告只是比睡覺時間遲兩個多小時。
律師說,雖然被告在九個小時內去六家酒吧喝酒,但他只喝了三杯酒。被告第二次接受醉測過關。律師也指出,羅厘當時停在不准停車馬路上,被告沒有想到會有車停在哪裏,更不用說看見有人站在馬路上。
控方指,被告酒駕和在開車時睡覺,並且開車魯莽,以致汽車失控,撞死撞傷人。被告罪責高,(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