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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報道】
發展商(反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案意在修訂房屋發展商(管制和執照)法令和商用房地産出售法令,對房地産發展商提出新要求,以協助偵測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並且禁止任何曾因這類罪行而被定罪者,從事房地産發展活動。
國人日後購買私宅時,可能需要通過房地産發展商更爲嚴格的調查,以確認他們的資金來源不牽涉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天爲發展商(反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案提出二讀。
該法案意在修訂房屋發展商(管制和執照)法令和商用房地産出售法令,對房地産發展商提出新要求,以協助偵測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並且禁止任何曾因這類罪行而被定罪者,從事房地産發展活動。
胡美霞(西海岸集選區)在參與法案二讀辯論時指出,大量非法資金可通過房地産,流入並匿藏在合法的經濟活動內。
根據《金融時報》有關洗黑錢活動如何影響倫敦房地産市場的報道,約10萬個位于英國和威爾士的房産由海外公司擁有,其中許多房産更是由位于岸外避稅天堂的匿名空殼公司購買。
新法案因此要求發展商必須對賣家進行客戶盡職調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妥善保管與調查相關的記錄,並將任何可疑交易告知商業事務局屬下的可疑交易舉報處。
發展商也需要制定內部政策、程序和管制規定,來處理和有效降低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發生的風險,並爲職員提供相關培訓。
針對匿名資金來源或明顯使用假名的買家,發展商也不得收取或持有它所給予的資金,又或是爲它開設或管理任何賬戶。
此外,任何人若是因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罪行而被定罪,或是房地産公司內有這類人物擔任重職,如主要股東、合夥人或董事,則市區重建局屬下的建築管制處有權拒批、吊銷或撤銷其房屋發展商執照。
違反上述任何一項規定的發展商,也可面對高達10萬元的罰款。
議員關心新法案 讓發展商承擔過重責任而影響運作
昨天參與法案辯論的議員關心新法案會否賦予發展商過于繁重的責任,因而影響他們的商業運作。
李美花(義順集選區)就說,發展商很難確定買家資金的真實來源、他購買私宅背後的動機,以及他與政治敏感人物的關系,因爲這些都被視爲高度私密的課題。
針對發展商必須保存客戶盡職調查的文件和資料,李美花也指出,存儲和確保這些數據的安全,意味著發展商須長時間承擔高昂費用,導致商業成本增加。
對此,黃循財強調,當局有意要求發展商收集的客戶評估(know-your-customer)資料,如身份證明文件,發展商其實已經在收集。
因此,新法案下的合規成本(compliance cost)應該不至于過高,或對買家形成負面影響。他也說,當局將征詢行業人士的意見,敲定具體細節,再列入之後公布的附屬法例內。
新法案要求發展商 須任命一名合規官
他說,發展商保存調查記錄的規定期限也將在附屬法例內列明,但最少必須是交易完成後的五年。這與國際反洗黑錢機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建議一致。
黃循財也回應了顔添寶(宏茂橋集選區)有關發展商義務何時結束的問題。
他說,當局不會要求發展商永遠監控著買家。附屬法例也將明確表明,發展商的義務僅限于項目完成以前。
新法案還要求發展商必須任命一名合規官(compliance officer)。
黃循財說,合規官可以是管理層中的任何一人,負責檢討發展商的反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政策,這同樣不會導致發展商承擔額外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