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子謊稱是新傳媒員工,向印刷商訂做50件T恤後不還錢,卻以每件12元賣給洪慧芳之子鄭凱介的粉絲,因犯下欺騙罪被控,日前認罪。
大做無本生意的是李家傑(21歲),他一共面對81項欺騙罪名,控方以其中20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李家傑是在2014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間犯下66項欺騙罪,騙得3萬3238元。他落網後于去年被控,今年4月認下其中16項欺騙罪狀,並獲准保釋。但在保釋期間,被告再度犯案。
案情顯示,李家傑曾在去年2017年11月假冒新傳媒員工,發電郵給本地一家印刷公司Ministry of Print訂做50件T恤,以便在鄭凱介粉絲俱樂部的聚會上,以每件12元的價格賣給粉絲們。
印刷公司員工誤信被告真是新傳媒員工,以大約668元的價格接下訂單,還答應讓被告賒賬。
被告事後遲遲不付款,印刷公司的老板最終在今年3月報警。
擅用他人個人資料簽手機配套換手機轉賣
根據法庭文件,李家傑17歲就開始犯案,他在2014年11月參加義順東聯絡所舉辦的快步走活動中擔任義工,獲得一份參與者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名單。
他過後利用這些資料,向新電信申請49條電話線,並選擇較昂貴的配套,以便低價獲得28台總值3萬零152元的手機。
他之後把手機放到網購平台或二手店出售,新電信職員最終在2014年12月16日報案。
此外,李家傑也曾設計其他騙局,包括在網購平台佯裝賣東西、假扮投資公司、假扮其他公司員工騙取優惠。
案件展至明年1月4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