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部門有各類財務和監管條規,但條規太多太細反而讓人難以遵守,以致疏失頻發。爲了避免重蹈覆轍,財政部已指示各部門重新評估內部政策和程序,在加強監管和維持運作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由執政黨和反對黨議員組成的八人委員會昨天(2月1日)公布年度報告,指出審計署過去揭露了許多公共部門財務或資訊科技(IT)疏失不斷重現,主要是因爲沒有遵守相關條例。
報告指出,由于財政部監管公共部門的政策和條規,財政部或可提出從“整體政府”(Whole-of-Government)層面解決問題的方案。財政部對公共部門不斷出現疏漏的情況作出解釋,當中可能有一些原因,比如公共部門對于現存條例缺乏理解、相關條例不夠清楚、條規過于繁瑣讓人難以遵守等。
委員會在報告裏強調,疏漏會發生並不是因爲政府部門沒有財務和監管條規,而是工作人員不遵守固有條規。財政部因此已指示各部門重新評估內部政策和程序,在加強監管和維持運作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對此,委員會也補充,各部門應制訂清晰易懂的條規,確定工作人員明白當局設定條規的動機,這樣才能確保工作人員會遵守條規。委員會指出,若碰到無法遵守現有條規的情況,員工應先征求所屬機構批准,當局也應該記錄這種特殊情況。
根據報告,反複發生的疏漏包括合同管理上有失誤、資訊科技管制不足、財務管控松懈,以及疏于監督發展項目。
委員會發現國防部、教育部以及財政部都有資訊科技管制不足的問題。報告指出,常見的問題包括沒有監管特權用戶的活動,也沒有妥善管理用戶賬號和使用權限。
例如,國防部的電子采購系統被查出沒有按照規章指示,對用戶登錄權限進行定期審查。此外,國防部也被發現沒有刪除已不需要的用戶權限。教育部則被發現沒有記錄負責教育儲蓄金和中學後延續教育戶頭管理員的活動。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在新系統中沒有啓動可記錄特權用戶活動的關鍵功能,允許這些用戶查閱任何資料。
各部門已針對之前的疏漏作出調整。例如,國防部已經提升電子采購系統,當局在去年9月刪除已不需要的用戶權限;去年5月起,教育部開始記錄戶頭管理員的活動。
另一方面,去年起,財政部也會在常任秘書委員會上說明,各部門對于避免疏失頻發,可采取什麽措施,以確保不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