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月燕指保險箱內存有超過10萬元的現金,是她過去30年來當報販所賺的血汗錢。她解釋,因爲嫌麻煩,所以才沒有將錢存進銀行的習慣,都是放進家中保險箱。
淡濱尼組屋大年初三遭宵小光顧,被偷走包括存放在屋內的10萬新元現金、各國貨幣、金項鏈、金手镯和一大疊紅包等;警方提供電眼畫面讓女屋主認人,對方才發現幹案的竟然是常上門拜訪的友人,對方幹案時擡著她超過10公斤的保險箱從樓梯逃走。
警方前晚發出文告,指星期四(7日)晚上7時50分左右接獲報案,位于淡濱尼組屋第498B座組屋的一個五樓單位遭人破門行竊,一名39歲男子隔天被捕。
被捕男子是許鴻利(譯音),昨天在破門行竊的罪名下被控。控狀顯示,被告于2月7日下午12時32分至1時16分之間,用鎖匙打開門進入失竊單位,偷走10萬元現金、600令吉(199新元)、4000泰铢(172新元)、價值4000元的金項鏈和金手镯;價值1萬元的9條項鏈、2枚戒指和3個手镯;一個存有50元銀角的撲滿和多個總值800元的紅包。
被告目前還押勿洛警署接受調查,本案展至15日再度過堂。一旦罪成,破門行竊者可被判高達10年的監禁。
記者走訪失竊單位,屋主朱月燕(60歲,報販)受訪時表示,被告是前女婿的朋友,兩年多前常來家中找女婿,一周至少上門一次。自從女兒和女婿在一年多前離婚後,就再無往來。
朱月燕說,事發當天是年初三,一家三口都已經開工去上班,因此家中無人。
她說:“當天早上我出門工作,下午5點多回到家時,也沒發現家裏有東西失竊,因爲門鎖沒有被破壞,屋內也沒有被翻箱倒櫃的痕迹,直到我去房間,看見保險箱不見了,才發現屋子進賊了。”
朱月燕指保險箱內存有超過10萬元的現金,是她過去30年來當報販所賺的血汗錢。
她解釋,因爲嫌麻煩,所以才沒有將錢存進銀行的習慣,都是放進家中保險箱。
案發後,警方便透過電眼所拍下的畫面追查,還曾拿照片來讓朱月燕認,她才發現是熟人所爲。
她說:“警察還說他(被告)是抱著保險箱走樓梯離開,那保險箱很重,應該超過10公斤。”
前陣子紅包錢“離奇”失蹤
回想前陣子發生的紅包錢“離奇”失蹤事件,朱月燕懷疑也是被告所爲。
朱月燕透露,女兒曾在1月31日帶回一封公司發給她的紅包,裏面裝有110元,女兒回家後就隨手將紅包放在房內的桌上,後來紅包不翼而飛,女兒以爲是自己不小心弄丟。
年初一那天,朱月燕指和家人吃完晚餐後便到春到河畔逛逛,女兒把之前她給的紅包收在抽屜裏,但沒有上鎖。後來,紅包封雖然還在,可裏面的數百元卻不翼而飛。
朱月燕表示,今後除了更換門鎖以外,也將把錢定期存進銀行,並考慮在家中安裝電眼,確保安全。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記錄,被告名下有一家追債公司,而朱月燕的女兒和女婿都是該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