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日後收到的電信和媒體業者提供的明細賬單上,可能清楚列明各項服務的收費,加強收費透明度。
此外,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也擬議把保障消費者利益條款,擴大至所有電信業者。這意味著,近幾年進軍市場的新業者,如MyRepublic、Circles.Life和TPG等,日後都得遵守這些條例。
換言之,這些業者將和新電信、第一通(M1)和星和一樣,不能夠在合約尚未結束前,提出有損消費者利益的條款,包括不能突然漲價,或取消一些原本屬于合約內的服務。
電信媒體業界限日益模糊 部分業務出現重疊
隨著數碼和資訊科技進步、公司業務模式不斷改變,電信和媒體業的界限日益模糊,部分服務或出現重疊。爲應對這一趨勢,資媒局昨天發文告指出,當局有意合並電信業競爭准則(Telecom Competition Code)和媒體市場行爲准則(Media Market Conduct Code),以制定適用于這兩個領域的同一套准則。
統一准則可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例如,當局擬議要求電信和媒體業者提供明細賬單,加強收費透明度。賬單應該清楚列明簽訂配套、附加服務,以及第三方服務如漫遊服務、高價位服務(Premium Rate Services)、國際電話等的費用。
賬單也應該注明服務是否屬于試用期或免費,以及有效期限,避免引起不必要糾紛。
例如,盡管資媒局2012年起就規定電信公司須提供客戶禁止高價位服務的選項,但仍有不少用戶面對相關困擾。去年2月至3月間,多名用戶便在三大電信公司的各別面簿網頁和網上論壇,投訴業者收取相關費用。
當局也擬保留各別准則中的一些現有條例,例如,如果配套出現重大調整如撤下多個頻道,消費者能免償提前解約。
此外,爲了更好地讓消費者了解合約條款,資媒局也擬讓所有電信和媒體業者,提供一個清單,概要列明合約的重要信息,如簽訂配套所提供的服務和限制,寄送賬單方式等。
資媒局副局長兼電信及郵政部總監謝愛玲說,當局希望將電信和媒體業的競爭與消費者權益框架合並,讓業者能更清楚條例內容。“這些擬定中的建議將爲市場注入創新元素,同時保護消費者利益。”
首輪公共咨詢已展開
資媒局昨天起針對電信和媒體業者制定同一套准則展開首輪公共咨詢,直至4月17日。當局預計下半年展開第二輪公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