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本地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新法令明天起生效,經銷商必須在六個月內取得注冊證書,否則就算違法營業。
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今年2月在國會三讀通過。
這項法令旨在加強對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監管,以提升該行業在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標准。本地目前有約2500個經銷商。
新監管框架在本月10日生效後,將加強本地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制度的效用,打擊罪案並改善國內和全球的安保。
所有符合條件的經銷商必須向負責監管的律政部注冊,除非獲得豁免,最遲得在10月9日完成注冊。在5月31日前提交注冊申請的經銷商將享有較低費用的優惠。
受監管經銷商包括從事寶石和貴金屬交易的業者,或是涉及這類交易的中介。
典當業者已受典當法令監管,因此不涵蓋在新法令內。金融管理局監管的業者也豁免注冊,但得遵守現金交易呈報的規定。
未經注冊而從事有關經銷業務屬違法。違例者一旦定罪,可面對罰款最高7萬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繼續違例每日可被罰最高7500元。
律政部昨天發文告說,在制定新法令的過程中,當局征詢了業者的意見,並一直同相關行業協會保持溝通。
有關注冊和監管制度詳情,可浏覽acd.mlaw.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