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本地約2500個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新法案,前天在國會三讀通過。新法令將確立和加強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的框架,進而提升寶石和貴金屬業的相關水平。
律政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指出,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Precious Stones and Precious Metals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m Financing))法案的監管條例,不僅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協助當局管理交易導致的罪案風險,通過對抗罪案,也將改善本地和環球的安保。
目前寶石和貴金屬既不屬于金融業,也不屬于非金融業(如典當業),所以不受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相關條例的管制,也不必履行相關義務。
新的監管制度將填補這個缺口,強制經銷商向負責監管的律政部注冊或更新注冊,而當局有權拒絕不符合條件者的注冊申請。
法令今年第二季生效
法令預計今年第二季生效後,經銷商有六個月期限可以注冊。
經銷商注冊後,須遵守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的條例,違例者的可能懲罰包括吊銷或撤銷注冊,以及高達10萬元的罰款,或長達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上述相關條例包括:須記錄2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舉報可疑交易(比如以大筆現金支付,不問交易品詳情和價格等);采取客戶盡責條例(Customer Due Diligence)措施,並爲涉及盡責條例的交易和所獲資料存檔。
經銷商也須偵查、評估和了解客戶和交易所引起的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實行內部政策、程序和管制條例,降低罪案風險。
迪舒沙(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詢問,法令是否包括與本地個人或經銷商交易的海外個人或企業?比如,海外制造商向新加坡購買廢鐵,前者是否需要注冊?
唐振輝說,只要該制造商沒在新加坡做生意,就不必注冊或遵守相關條例,但它們須遵守所屬地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的規定。
穆仁理(武吉巴督區)問,客戶爲了避開盡責條例措施的偵查,一天內交易超過兩次、交易額超過2萬元,當局要經銷商如何舉報,因爲規定經銷商之間分享客戶的資料不實際。
他認爲,當局可考慮讓有附屬關系的經銷商或分店集合客戶的資料。
唐振輝說,因爲競爭問題,當局不會期望經銷商分享客戶資料,但他認爲穆仁理的建議可以探討,一旦出現多宗交易,那可能是聯系不同交易資料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