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透露,律政部有意讓新法案的上訴程序更快捷且盡可能地便宜,一個可能性是,當局將對上訴程序的時長,及當事人須支付的庭費作出規定,試圖簡化整個程序,讓大多數人無需聘請律師。
被指示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的個人及網絡平台,日後向高庭上訴時,程序將更快捷和便宜,甚至可能無須聘請律師,只要填寫表格闡明立場即可。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午出席由回教律師協會和社會企業WISE SG舉辦的對話會,在小組討論環節回答出席者的問題時,透露這點。
國會上周一(1日)對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提出一讀。新法案賦予部長權利,強制個人及網絡平台發布更正或撤下假信息,而被處以相關指示者,可向高庭提出上訴。
對此,昨天有出席者指出,批評人士認爲,上訴申請要提呈至高庭相當耗時。尚穆根答複時透露,律政部有意讓新法案的上訴程序更快捷且盡可能地便宜,如同修訂後的防止騷擾法令。
一個可能性是,當局將對上訴程序的時長,及當事人須支付的庭費作出規定,試圖簡化整個程序,讓大多數人無需聘請律師。
尚穆根說:“當然,人們仍可聘請律師,但我們想要嘗試制定這樣的程序,即便你沒有律師,只要填寫一份表格,闡明你的立場即可。”
出席小組討論的前官委議員、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也指出,法案明確了假信息的定義,即它只涵蓋虛假的事實陳述。
他認爲,律師雖清楚這項定義,但非法律界人士可能較難理解,因此建議當局在法案中添加例子,說明相關法律條款會如何生效,這也有助澄清新法案的意圖。
新法案對假信息定義 二讀辯論將舉例解釋
尚穆根說,新法案對假信息的定義,遵循的是終審法院的判例,他打算在二讀辯論時提出例子來解釋。他同意,在法案文本內添加例子,或可增進公衆對法案的理解,因此將考慮這項建議。
此外,根據新法案第61節條文,部長可通過憲報下達命令,讓任何人或任何一類人免受該法案條文限制。陳慶文因此詢問,在怎樣的情況下可被豁免。
對此,尚穆根解釋,類似條文存在于其他法令中。它適用于當個人或網絡平台出于技術限制,無法遵從政府指示的情況。
回教律師協會會長馬力肯(Noor Mohamed Marican)在之後的擴大對話會上致辭時說:“我們意識到,在社交媒體時代,世界各國正努力應對網絡假信息的蔓延及其帶來的傷害。
“正因如此,我們希望向政府表示誠摯的敬意和贊賞。它表現出強有力的領導,並具有道德和政治勇氣,成爲世界上最先立法以應對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問題的國家之一。
尚穆根昨天也向出席者再次闡述政府對于限制仇恨言論以維系我國種族與宗教和諧的立場,內容取自他上周一在國會發表的部長聲明。
問答環節上,前高級政務部長再諾詢問尚穆根有關政府對于傳教行爲的立場。對此,尚穆根透露,近日有人投訴一名男子嘗試向兩名回教男孩宣揚基督教,警方已在調查中。
他指出,在我國,強行對回教徒傳教可能引發相當嚴重的後果,政府雖然無法對傳教行爲設定法律限制,但他呼籲各方秉持理智和善意,相互理解。
新加坡報業控股對于當局提議簡化上訴程序表示歡迎。
報業控股曾在國會特委會聽證會上提議,應由一個中立組織來判定內容的真僞。不過法案提出,判定信息真僞的決定應由相關部長負責,以確保能在最短時間內作出決定,保障公共利益。
發言人昨天說,報業控股接受這一點。同時,報業控股也歡迎當局提議簡化公衆的上訴程序。發言人說,這將能回應部分國人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