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買保險,不論是人壽、醫藥、旅遊、意外或車險等,只求買份安心,抱著“最好不必索賠”的心態。不過,也有一些人,爲了騙取保險公司發放賠償金,想方設法造假,包括假車禍、幽靈乘客受傷、行程誤時假文件,以及誇大傷勢等事件。
1963年,爲騙取巨額保險金謀殺女友的洪山尼,相信許多人還有印象。洪山尼帶石清菊到姐妹島一帶潛水,女友屍沉大海,無法尋獲,但控方憑環境證據,把洪山尼送上了絞台。如果保險公司當年對事件沒有存疑,洪山尼可坐收總額90萬元的賠償。
上月12日,一對母子涉嫌以詐死騙局,騙取保險公司和公積金局發放370萬元的賠償和公積金存款,雙雙被控。這起案件引起熱議,因爲保險欺詐案中,詐死實屬罕見。
本期《實況報道》專題將聚焦保險公司如何打擊詐騙案,而私家偵探又如何協助保險公司揭發保險騙子的伎倆。
新加坡普通保險協會(Gener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簡稱GIA)兩年多前推出“保險欺詐案管理系統”,發現超過9000起可疑的車輛和旅遊保險索償案例後,正探討擴大這個系統的範圍,包括個人意外險。
該協會的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Insurance Fraud Committee Convenor)委員長張思正解釋說,一般保險欺詐案都涉及車輛、旅遊,以及個人意外保險。
協會是于2017年推出“保險欺詐案管理系統”(Fraud Management System),利用數據分析和人工智能科技分析保險索償案例,並偵測車險和旅遊保險欺詐案。數據顯示,系統接獲8302起可疑車輛索償案例,以及766起可疑旅遊保險索償案例,總計9068起。
這些可疑案例交由個別保險公司進行調查。如有必要,保險公司會向執法機構舉報。
1966年成立的普通保險協會,涵蓋車輛、房地産、旅遊、工傷和其他保險,但不包括人壽保險。
該協會有七個專業委員會,包括海事保險、車輛、工傷賠償、反保險欺詐、教育與人才發展、財産和傷亡,以及公共關系,成員爲保險公司代表。
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 每月召開一次會議
這當中,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較爲特別,因爲其中兩個成員是商業事務局的代表。
張思正說,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所討論的全是機密內容。
近期較令人關注的是母子詐死騙局。男被告亞伯拉罕·洛克(Abraham Rock,35歲)謊稱母親塔拉特·法曼(Talat Farman,53歲)在巴基斯坦因車禍去世,他還提供造假文件,包括當地報案記錄、母親的醫藥報告和死亡證書、制作大理石墓碑的收據等。
男被告出示了旅遊險、個人意外險和壽險各兩個,向保險公司索賠。其中一個旅遊險的保額爲100萬元。
安盛保險(AXA)于去年11月13日核實女被告的死亡證書時,發現事有蹊跷。據報道,保險公司曾派人到巴基斯坦調查,結果在墳地找不到女被告的墓碑,索償的支持文件也發現造假。公司于是報警處理。
保險詐騙案日趨複雜,有些是詐騙團夥所爲。張思正舉車險爲例說,犯罪集團找人提呈他們並沒有涉及的車禍向保險公司索賠。
去年法庭就審理了一起牽涉好幾個人、索賠額最大的假車禍詐騙案。一名叫蘇利欣的45歲男子,招募幽靈司機在幾年間制造假車禍向保險公司索賠,然後與參與者分享保險金。他因爲欺詐13家保險公司,索取超過30萬元的保險金,最終被判坐牢九年。
數措施打擊保險欺詐
爲了打擊保險欺詐案,普通保險協會推出數個對抗措施,包括上述保險欺詐案管理系統,車輛索賠架構(Motor Claims Framework),以及今年3月推出的“GIA保險欺詐舉報計劃”(GIA Insurance Fraud Tip-off,簡稱GIFT)。
車輛索賠架構爲呈報車禍提供明確的程序,改善駕車者的索賠過程,也爲保險公司遏制索賠成本。
而GIA保險欺詐舉報計劃則鼓勵公衆舉報保險詐騙行爲,任何人所提供的情報,如果成功讓詐騙者被定罪,舉報人可獲高達1萬元獎勵。
張思正說,保險欺詐案導致保險業每年損失數百萬元。保險公司的盈收受影響,投保人的保費或會調高。
“協會推出這個舉報計劃,是要鼓勵公衆更積極地一起解決問題,好讓更多人可以負擔得起保險。”
隨著詐騙手段越來越高明,近期宣布的刑事法改革法案將不誠實或欺詐意圖列爲一項罪名。張思正說,協會推出的舉報計劃,也配合了這項改革法案。
有意舉報保險欺詐案的公衆,可上網gia.org.sg/consumers/contact.html。
“管理系統”偵測騙賠案例
普通保險協會指出,旅遊保險常見的欺詐伎倆所顯露的迹象,包括同時有多個保單索賠、誇大索賠,以及僞造行程延誤文件等。
至于欺詐情況較多的汽車保險,常見的欺詐伎倆包括制造多起假連環車禍、誇大傷勢,以及對簡單事故提出異常龐大的索賠。
針對上述兩類保險,還有一些案例顯示,犯罪團夥會接觸一些人,企圖慫恿他們就本身未涉及的事故提出索賠。
張思正也分享協會的欺詐案管理系統過去幾年偵測到的一些騙賠案例——
一、事前受傷:涉案司機在兩年內以頸椎擰傷(whiplash)爲由,向四家保險公司就不同車禍騙賠四次。
二、連環車禍頻頻:第三方司機在兩年內制造五起假連環車禍,並向三家不同保險公司索賠。
三、司機身份不一致:個人車險和第三方責任保險個別申報的涉案司機不一致,後來發現受保人企圖隱瞞真正司機沒持有效駕駛執照的事實。
四、車禍“常駐”證人:一人在三年內涉及八起事故,並在五家不同保險公司索賠程序中當證人。調查顯示,該名證人其實是與修車行有關系的專業招徕人。
保險公司有時得聘請私家偵探協助調查。盡管每一次聘用私家偵探要幾千元,即使有關保險賠償額不高,但是保險公司仍願意支付這筆錢展開進一步調查。
受訪私家偵探丁娜(假名,45歲)說:“在他們看來,多份保單的賠償金累積起來是相當可觀的,保險公司因此認爲還是相當值得的。”
亞太偵探社創辦人江初喜(55歲)則說:“我們的工作也是阻遏害群之馬,確保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受保人能盡快領到保金。”保險公司必須通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有關可疑活動和欺詐事件,並根據索賠和特別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決定是否拒賠,甚至撤銷保單。
私家偵探協助調查案例
個案一:
出國丟失手機和平板電腦,回國後又發現行李遺失,一連串巧合的“衰事”令保險公司起疑。
其中最可疑之處,是索賠人聲稱出國第一天,手機和平板電腦就不見了,卻直到第四天才在當地報警。
另外,被丟失的手機和平板電腦是新買的,事主還保留著收據,提供給保險公司計算賠償額。
保險公司找上私家偵探丁娜協助調查這起案件。後者擁有20多年偵探經驗,經常協助調查保險欺詐案。
丁娜向《聯合早報》談及這起約五六年前的案件時說,因爲索賠疑點多,保險公司遲遲不批准賠償,案件拖了兩年,索賠人最終放棄。
另有證據顯示,這名男子索賠前已賣掉手機和平板電腦。問及他後來是否被當局提控,丁娜並不清楚,“通常我們完成調查後就交還給保險公司處理”。
丁娜補充說,與15年前每月只受委調查兩三起保險相關案件相比,她如今每個星期會接到10多起。這些案件多以意外或傷殘保險索賠爲主,包括車禍和工傷等。
個案二:
受委托的私家偵探必須會察言觀色,根據索賠人已知傷勢,觀察對方的手腳、身體和臉部表情等。
不時協助雇主調查員工的亞太偵探社創辦人江初喜說:“有人說他臉部受傷了,我看他笑得比我開懷,不像受傷的樣子。”
演技一流、行事十分高明的人則一時半刻不容易抓到他們的“狐狸尾巴”,這時就得比耐性。
有的騙子可能已複原得七七八八,到醫院複診時卻仍拄著拐杖,裝作一番。丁娜曾碰到有人走出醫院後,以爲走遠了沒人注意,開始把繃帶拆掉,當下拆穿自己的謊言。
江初喜說:“你要演幾個小時,甚至兩三天可能辦得到,但是時間久了,遲早會累的,然後就會露出破綻。你要挑戰我們,可是我們也有時間跟你耗。”
個案三:
丁娜七年前則曾碰過犯案手法較爲特殊的電單車失竊案。男子聲稱和朋友騎電單車,從新加坡出發北上遊玩,結果在其中一站用餐時,電單車不翼而飛,因此向保險公司索賠。
然而調查發現,他仍騎著已報失的電單車,並且常常走訪電單車行。丁娜指出,相信他是出國非法賣電單車,並想通過保險賠償撈一筆。
真實欺詐檔案
■檔案一
瑪麗上電單車課程時,摔傷入院。亨利知道她無法從輕傷中獲得賠償,叫她出院後聯絡他,說能幫她“弄”到一些賠償。
兩人見面時,亨利帶了一個朋友,指導瑪麗如何索償,還給了她100元。亨利教導兩人聲稱乘電單車時,德士突然切入車道,導致電單車打滑,兩人滑落受傷。
不過,亨利的朋友臨陣退縮。保險公司調查瑪麗的索償時,瑪麗才抖出,她想從中獲取6000元賠償才答應欺詐。
瑪麗後來判監五個月,主導和教唆的亨利判監10個月。
如果瑪麗向普通保險協會舉報,提呈亨利的談話記錄,證明他指示欺詐,她將得到高達6000元的獎勵金,而不是五個月刑期。
■檔案二
去年3月,商業事務局接獲舉報,指一名整脊師(chiropractor)和兩名保險經紀串謀欺騙。
調查顯示,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三人串謀教唆在淡濱尼和丹戎巴葛診所接受整脊的病人購買個人意外險。病人可以就他們的傷勢索賠,讓保險公司爲他們的整脊療程付款。
今年1月,兩男一女被控涉及這起保險欺詐案。
■檔案三
王姓男子的車撞上一輛車子,因爲是輕微碰撞,他沒看到那輛車有明顯損壞。事後,對方索償3000元,王先生認爲不合理,向普通保險協會舉報對方欺詐。
不過,他無法提供任何證據,例如可證明汽車沒受損的行車記錄,說明對方誇大受損程度。
新加坡普通保險協會的立場是:要證明指控或錯誤行爲,憑看法或道聽途說是不足夠的,必須有證據證明確實發生欺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