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錦茂“阿城榴梿”的兩兄弟,弟弟上個星期因不確實申報收入被罰款和繳付罰金,面對逃稅罪的哥哥,昨天則被判坐牢三周和罰款5000元,並須繳付7萬7000余元罰金。
被告徐寶生(60歲)和弟弟徐寶忠(57歲,譯音)在六年內漏報收入共約70萬8000元,並少繳16萬1600余元所得稅。
兩兄弟各面對六項觸犯所得稅法令控狀,弟弟被控不確實申報收入,哥哥則面對逃稅罪,徐寶生也因公司營業額超過100萬元時未注冊爲消費稅公司,少繳8萬7000余元消費稅,而面對多一項抵觸消費稅法令控狀。
兩兄弟是于本月3日一起認罪,徐寶忠被罰款1萬元和繳付罰金4萬6000余元,而徐寶生的案件昨午下判,他即日開始服刑。
兩被告是Shanghai Moh Lee Seng(簡稱SMLS)的合夥人,SMLS經營迷你超市,于2012年2月20日結束營業後,他們注冊另一家公司Seng Chung Trading(簡稱SCT)接管SMLS業務。SCT也經營榴梿生意。哥哥徐寶生是這兩家公司的管理合夥人,負責公司賬目。他和弟弟徐寶忠平分利潤。
在2007估稅年到2011估稅年間,徐寶忠不確實呈報收入,漏報他在SMLS的收入,並在2014估稅年,漏報他在SCT的收入。他在這六個估稅年漏稅共3萬7000余元。
徐寶生則蓄意逃稅,在同樣的六個估稅年裏,漏報他在兩家公司的收入,逃稅12萬3000余元。兩被告把漏報的收入用做個人開銷,以及支付在馬來西亞房地産的房貸。
除此,徐寶生未按照法律規定,于2006年在SMLS營業額超過100萬元時,未將公司注冊爲消費稅公司,導致公司少繳8萬7000余元消費稅。
兩兄弟上個星期認罪後,控方促請法官基于公衆利益,嚴懲他們。
律師爲他們求清說,案發期間,徐寶生負責做賬,但他完全沒有會計背景。兩兄弟于2014年被捕,但當局遲至四年半後提控他們。
自從被捕後,他們配合當局的調查工作,並且雇用會計師處理公司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