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的國會議事殿堂,不乏激烈的唇槍舌劍,但代議士多數時候仍維持和氣的討論氛圍。昨天的國會上,卻有三名後座議員在口頭詢問環節顯然難掩怒氣,且事無關朝野之間的交鋒,而是圍繞交通部對于個人代步工具的管制。
先是穆仁理(武吉巴督區)詢問交通部,可否將組屋底層的電梯口和信箱處,全都列爲行人專用道路,他說,自己區內一名老太太近日開信箱取信時,就與個人代步工具相撞而必須住院。
接著是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選區)申訴,許多居民如今行走在公園連道上不再感到安全。她氣惱地問:“得有多少起事故或多嚴重的傷勢,當局才會考慮禁止個人代步工具行駛在人行道上?”
最後是向來敢怒敢言的李美花(義順集選區)。她批評交通部對允許個人代步工具使用人行道“非常執著”,使行人承受更多風險。
她指出,個人代步工具意外的傷者雖可報警處理,但礙于執法資源的局限,聲索過程可能曠日費時。她區內一位居民,就在人行道上遭電動滑板車撞傷,案件時隔一年仍在調查中。
三名議員的怒氣背後,體現的不僅是我國在推動減少用車時所經曆的陣痛,更是意外傷者爲自己追討公道時感受到的無奈。他們尋求的是更快捷便利的申訴渠道。
而在一個日益聯通的社會中,橫沖直撞以致傷及無辜的不僅有個人代步工具,網民在虛擬空間裏的橫行無忌同樣能對他人造成嚴重的身心創傷。
與意外傷者一樣,遭受網絡霸淩或騷擾的受害者,同樣希望正義能盡快伸張。國會昨天三讀通過防止騷擾(修正)法案,設立防止騷擾專案法庭,加速審理相關案件,顯然回應了這樣的心理訴求。
無論是不斷演變的代步工具,或散播迅速的網絡信息,新科技所造就的現實是,我國司法制度要繼續行之有效,不僅法律條文得定期更新,執法與審理速度也得加快。
對于一向講求必須充分掌握事實、掂量各方立場的法庭而言,如何在求快的同時,不失全面、公正,將是接下來的考驗。
當局不僅需要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也得進一步簡化程序,讓受害者從提出申訴、接受調查到案件過堂的整個過程,時間能盡可能壓縮,避免他們因冗長的司法程序而承受二次傷害。
但另一方面,民衆對于伸張正義的訴求,盡管屬人之常情,若是過度迎合,也可能助長未必全然公正的“即時正義”。
官委議員特斯拉博士就指出,法律雖給予人們一定的權利,但堅持這些權利未必就能實現正義。他分享自己曾因網民對其言論斷章取義,而遭受網絡騷擾的經曆,當時甚至有一名男士找上他所任職的大學,想要投訴和糾正他的觀點。
特斯拉與這名男士溝通後,發覺對方並非不講理,而是有所誤解。他說:“我意識到訴諸法律對于任何人都沒有幫助,尤其是我自己。人們對于我的言論存在基本誤解,而我需要予以澄清。”
誠然,人們遭受傷害時,很少能夠如此理性,第一反應往往是想討回公道。犯人得到懲處、正義得以伸張,固然能給予受害者一定的慰藉,但我們不能忽略,最重要的還是解決問題、修複傷害。
如果能更進一步,在傷害造成以前,先顧及他人的安全與尊嚴,則不失爲一個民智成熟的社會。這樣的社會無須依靠執法力度與速度,來杜絕所有不愉快的情況,但我國要做到這點,尚有一段距離。
如果能更進一步,在傷害造成以前,先顧及他人的安全與尊嚴,則不失爲一個民智成熟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