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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購“忠邦發”雞翅卻用相似商標 女攤販被指誤導食客

2021 年 3 月 12 日 曾华清

黃佩玲 報道

[email protected]

爲了本地著名熟食中心裏的一個燒烤雞翅膀攤位招牌,兩名小販鬧上公堂。惹蘭紅山ABC磚廠小販中心的女攤販被指不肯采購“忠邦發”供應的雞翅膀,卻繼續使用相似的“忠邦旺”招牌營業至少四年,誤導食客吃“假貨”。

女攤販的說辭則幾乎相反,她否認盜用商標,反指對方擅闖攤位,偷偷撤換原有“ABC”招牌,強迫她以有忠邦字號的招牌開檔。她爲此索討制作與更換新招牌的1320元賠償。官司暫定下個月7日在高庭舉行審前會議。

發起訴訟的是小販夫婦沈強發與許佳葉,他們通過名下公司入禀高庭,起訴林玉梅侵犯“忠邦發”商標,要她停止使用“忠邦旺”(Chong Pang One)的招牌販賣燒烤雞翅膀,交代她在盜用商標期間賺取的盈利,並做出賠償。訴方未提出具體的索賠金額。

沈強發夫婦早年在忠邦城巴刹與熟食中心開檔售賣燒烤雞翅膀,2000年開始以“忠邦發”的商號進口與售賣雞翅膀等食品,隨後設立公司和注冊“忠邦發”商標,如今在各小販中心,由自己或特許授權其他小販經營連鎖攤位。答辯人林玉梅自1977年起在ABC磚廠小販中心當小販,2000年開始專賣燒烤雞翅膀與沙爹。

根據《聯合早報》查閱的法庭文件,訴方指林玉梅在2000年左右開始采購和售賣“忠邦發”食品。過後,林玉梅一度把攤位租給一名男攤販,自己在攤位當助手。男攤販則與沈強發立下口頭協議,只要繼續采購“忠邦發”雞翅膀,攤位就可使用“忠邦旺”的招牌。男攤販過後停業,把攤位交還林玉梅經營。

到了2013年,雙方因爲食品供應起爭執。林玉梅指食客投訴“忠邦發”的沙爹不好吃,沈強發卻堅持要以雞翅膀加沙爹的配套供貨,林玉梅終在2013年7月停止購買“忠邦發”食品。訴方指林玉梅違反口頭協議,不售賣“忠邦發”雞翅膀,卻繼續使用“忠邦旺”招牌。

訴方稱,“忠邦發”享有好商譽,因雞翅膀全從巴西進口,大小平均,能優化雞肉在燒烤後的美味,其辣椒醬也屬獨家秘方。林玉梅卻刻意利用起訴人的招牌來誤導食客,讓他們以爲所購買的是正宗“忠邦發”雞翅膀。

女攤販:起訴人擅拆原招牌

林玉梅在答辯書中否認所有指控,她稱自己原本張挂的招牌是“ABC燒烤雞翅膀與沙爹”。豈料,2013年1月至2月間,起訴人擅自拆下她的招牌,以“忠邦旺”的招牌取而代之。她聯絡沈強發,請對方把原有的招牌還給她,但沈強發不肯。

林玉梅稱,她已在2017年8月拿下“忠邦旺”招牌,重新制作的“ABC”招牌使用至今。她爲此提出反訴,要求起訴人賠償她損壞原有招牌和制作新招牌的花費,數額爲1320元。訴方的說法卻是,林玉梅是在2018年2月底以前才停止盜用商標,訴方也否認擅闖攤位和擅自換招牌。(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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