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病人因鼻涕倒流問題到中醫診所求助,之後指醫師把他的鼻梁弄歪。調查委員會雖然無法證實這一點,但是發現遭投訴的醫師使用不受中醫認可的療法,而且在接受調查期間不肯合作。
違例醫師翁德華因此被中醫管理委員會吊銷行醫執照一年、罰款5000元和被譴責,他2005年注冊執業,事發時在宏茂橋6道經營福山中醫診療所。診所網站資料顯示,翁德華聲稱擅長“通鼻術”,可有效醫治慢性鼻炎,包括鼻涕倒流、經常性鼻塞等症狀。
根據中醫管委會昨天發出的文告,翁德華在2015年3月至7月間,數次爲一名申述鼻涕倒流的病人看診。
翁德華爲病人進行通鼻術,先以一個細扁狀的鐵制工具把沾有藥物的紗布放入病人鼻孔裏數分鍾,待病人回診時再用類似鉗子的器具取出一些幹掉的皮膚、鼻腔組織等。
沒仔細評估病人狀況
病人于2017年3月17日向中醫管委會投訴,指翁德華治療不當導致他的鼻梁偏向右邊,不過文告中並未解釋病人爲什麽時隔兩年才投訴。中醫管委會隨即要求翁德華給予書面解釋,經檢討後決定成立調查委員會。
翁德華在接受調查期間承認事前並沒有仔細評估病人情況,也未完成一般的中醫問診。病人的供詞和病例記錄都核實了這一點。
此外,翁德華也承認通鼻術不是恰當和受認可的中醫療法。不過他拒絕向調查委員會透露事發時用的是中藥或西藥,也不肯按指示提交工具的照片。
委員會認爲,這樣的做法導致病人必須承擔受傷的風險。
翁德華抵觸了“道德准則與道德指導原則”和“中醫執業者(執業、品行及道德)條例”,進而違反中醫師法令。
至于病人的“歪鼻”指控,調查委員會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醫師提供的治療對病人造成傷害。
調查委員會指出,翁德華雖然是初犯,但是他毫無悔意或歉意、刻意違反中醫師法令,以及在調查期間不肯配合,拒答調查委員會的問題。中醫管委會在制定刑罰時考慮了調查委員會提出的各種因素。
若違反條件可遭除名
除了吊銷執照和罰款外,翁德華也須支付聆訊費用,他得承諾恢複行醫後不得再使用同樣的治療方式、不能用西藥或是非中醫藥物,以及應恰當地評估病人的情況。若他違反這些條件,中醫管委會有權將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