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違例停車行爲的罰款額從下個星期一起調高,受訪駕車者認爲這對違例者有一定的阻遏作用,但不一定有長久的效用。
單靠罰款“治標不治本”
德士司機羅良華(65歲)受訪時指出,他之前曾在亞曆山大路一帶的停車場遭後方汽車緊跟在後以避繳停車費。他認爲這類行爲非常危險和不負責任,但調高罰款額對此不一定有效。
他說:“這些司機可能一開始會因罰款額更高而停止違例行爲,但日後當他們習慣了,就不把須多付的幾十元當一回事,又會開始做這些行爲,所以我覺得單靠罰款是治標不治本的。”
開車多年的蘇韋鋒(32歲,銀行職員)也曾爲了省下一些停車費,而沒有放停車固本和超時停車,結果被罰款,因此罰款額調高後,他會更注意自己的停車行爲。
但他也認爲,調高罰款額不一定對所有駕車者都有效,一些駕車者可能起初會較小心,但之後覺得罰款額還可以接受就不以爲然。
家住碧山路一帶的王歆聰(58歲,高級經理)指出,他家附近的組屋停車場靠近超市和咖啡店,導致停車場每到周末往往會爆滿,而一些車輛會因此非法停車。
“我不時會碰到非月票持有者把車停在月票停車位,還有人甚至會亂停在電單車車位,導致我們這些居民都沒辦法停車,希望罰款加重後,這種情況會好轉。”
同樣遇到非法停車行爲的李建達(28歲,食品批發商)則說:“罰款額調高後,希望能阻止這些違例司機把車停在不該停的停車位,讓我們這些付錢購買季票的合法車主無須花更多時間找其他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