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貿易經濟體如美國、日本都有數量可觀的貨物經南中國海運送,新加坡也很關注南中國海的航行與飛行自由。
李顯龍總理指出,無論哪一方擁有這片海域中的島嶼,都應確保航飛自由得到保障。
他也說,航飛自由是根本問題,局勢緊張就有可能發生事故,升級的風險是確有可能的,因此各方都努力制定《南中國海行爲准則》。
李總理表示,《准則》將會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各條款預料也將符合國際法的規定,但是文件具體的約束力仍有待討論。
他也透露,《准則》單一磋商文本第一審讀即將完成,但這只決定了哪些課題需要提出來討論,具體的磋商還沒真正開始。
李總理也說:“現有的《南中國海各方行爲宣言》意圖良好但沒有法律約束力,它對局勢有幫助但是還不足夠,新加坡期待一份更強有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