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工人在建造化糞池時被令下到3.6米深的坑洞工作,結果遭落下的水泥桶砸死。這名工人所屬的公司被罰款20萬5000元,其他在事發後串通僞造施工准證的人則被判入獄。
這起意外于2016年1月29日發生在淡濱尼北第一通道的建築工地。
標得建屋發展局合同的青建工程與建築公司(CNQC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簡稱青建工程),事發時在那裏興建住宅單位。屬同一集團的青建國際(南洋)集團發展公司(簡稱青建國際)負責該工程的管理工作。
死者許尚彬(39歲)是青建國際的工人。
根據人力部昨天發出的文告,事發前幾天,工地經理王世陽指示管工朱永斌在工地內建造一個深3.6米的化糞池。按照規定,任何深度超過1.5米的挖掘工作都須先申請施工准證,但是朱永斌沒那麽做。
案情顯示,事發當日下午,朱永斌下令許尚彬和另外六名工人到坑裏築起橫樑模板,以便之後能灌入水泥。由于這部分的工作提早完成,朱永斌決定同日灌入水泥。
水泥傍晚送到時,由于沒有合格的挖土機操作員在場,無照的朱永斌決定親自上陣。當他第二次試圖用挖土機把裝滿水泥的大桶降下到坑裏時,挖土機因承載超重而傾斜,水泥桶砸中許尚彬。
人力部調查發現,王世陽、朱永斌,以及青建工程和青建國際的另外三名員工事後僞造施工准證,以免當局揭穿他們違反施工規定,沒在動工前確保安全措施符合標准。
青建國際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員工安全,前天(7月4日)被罰款20萬5000元。
朱永斌承認行爲魯莽,去年2月被判監三個月;王世陽因僞造施工准證本月1日被判坐牢10天,以及沒有監督高危工程罰款7500元。其他三人也已被治罪,刑罰介于坐牢一個星期至10天,其中一人外加罰款。
青建工程的案件則尚未了結。(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