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黃鴻年在溫哥華市區沿岸的5億加元(5億2000萬新元)世博花園(Plaza of Nations)發展項目的官司,從新加坡打到加拿大,經曆四年苦戰最終得勝。
當年簽約要共同發展該項目但遭黃鴻年于2015年10月到新加坡高等法庭起訴違約的,是加拿大發展商協平世博集團(Concord Pacific)旗下子公司Concord Pacific Acquisitions(以下簡稱協平世博)。
協平世博不只展開抗辯,該月底也在加拿大起訴黃鴻年和黃鴻年的公司Hong Kong Expo Holdings(簡稱HK Expo),而協平世博方面的證人包括協平世博集團主席許知仁和協平世博副總裁居德偉。
之前報道顯示,黃鴻年隔年爲了節省時間,隔年便放棄在新加坡的官司,繼續在加拿大與對方周旋。
賠償問題擇日再審
時隔將近四年,根據《聯合早報》周六獲得的溫哥華法院周五的判詞,加拿大法院已“完全駁回”協平世博的指控。這宣告黃鴻年官司勝出,但賠償問題還有待擇日再審。
黃鴻年周六回到新加坡後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經過了漫長的四年官司!對方不付錢還反告我們,沒想到我們到加拿大奉陪到底。經過四年的苦戰,現在終于現在判決下來了。接下來我們是告他們濫用司法程序。”
根據法院判詞,黃鴻年和公司已經在溫哥華法院起訴協平世博,指對方的行爲旨在阻止他們售賣或發展世博花園。
1989年以4000萬加元買下
有關溫哥華市區沿岸世博舊址地段,是黃鴻年在1989年以4000萬加元向香港富商李嘉誠買下的資産。這塊地2015年時估值1億4000萬加元。
黃鴻年後來決定把他通過HK Expo長期投資的這塊地段,用來發展“世博花園”項目,投資額至少是5億加元。而他和HK Expo在2015年與協平世博簽訂協約,後者將以2億5000萬加元買入HK Expo的50%股權,雙方准備聯手重新發展這塊地。協平世博爲此支付了1000萬加元首期款額。
不過,雙方後來談商各項協議破裂,因爲協平世博沒有如期支付第二期4000萬加元款額,最終遭黃鴻年在新加坡高庭起訴違約,開展了一場漫長的官司糾紛。
根據判詞所述,世博花園地段與萬博豪園(Concord Pacific Place)鄰近,後者是協平世博集團在加拿大的旗艦發展項目。
黃鴻年在2015年春天開始世博花園地段的重新發展程序,並吸引了多家溫哥華大型發展商的興趣。
黃鴻年受訪時指出,在法院苦戰這四年期間,該地段重新發展爲世博花園項目的計劃已獲得加拿大當局批准,將可以建140萬平方英尺的公寓(共1000多個單位)和70萬平方英尺的辦公樓面,總共可賣50億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