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商人卓永定稱,他在2016年12月至隔年4月之間,前後借出總額達200萬元的資金給他當時的情婦蔣雅雯,他如今要求法院谕令蔣雅雯歸還200萬元。但辯方聲稱,200萬元是“愛的禮物”,並非貸款。
55歲已婚商人被指以豪禮現金與山盟海誓,熱烈追求33歲女房地産經紀,承諾離婚後娶她過門,甚至以“200萬元獎金”慫恿對方爲他生女兒。情婦果真懷孕,豈料商人開始鬧失蹤,如今入禀法院向她追討200萬元,情婦則在收到律師信的兩周後流産。
發起訴訟的商人是現年55歲的卓永定,他在本地經營再循環生意,擁有新德紙源(ST Paper Resources)與另兩家公司。被起訴的則是來自中國的33歲女房地産經紀蔣雅雯,她目前已是新加坡公民。
卓永定稱,他在2016年12月至隔年4月之間,前後借出總額達200萬元的資金給他當時的情婦蔣雅雯,他如今要求法院谕令蔣雅雯歸還200萬元。但辯方聲稱,200萬元是“愛的禮物”,並非貸款。案件昨天在高庭開審,連審五天。
根據訴辯雙方的開庭陳詞,商人與情婦是在2016年11月結識,當時卓永定在報章上看到房地産廣告,于是聯絡蔣雅雯,表示有意購買對方所代理的某公寓。兩人隨後在2016年12月至隔年4月之間談戀愛。
辯方稱,卓永定當時非常欣賞蔣雅雯,認爲她年紀輕輕就有本事擁有兩個房地産,首次拜訪蔣雅雯的住家,驚見對方竟然擁有一棟五層樓的私人住宅。卓永定開始熱烈追求蔣雅雯,經常向蔣雅雯炫耀他的財富,包括他所擁有的馬匹,以及送上大筆現錢與豪禮如戒指和燕窩。
有一回,兩人前往佛牙寺,辯方指卓永定在那裏對情婦許下山盟海誓,包括承諾每個月給她生活費、幫她還債、爲兩人置産同居、照顧蔣雅雯的兩個女兒,以及愛護與照顧她一輩子。他也被指承諾與妻子離婚,然後娶蔣雅雯過門。
女方懷孕商人不認賬 一個月後開始失聯
辯方稱,卓永定甚至慫恿蔣雅雯停止使用避孕措施,好爲他生孩子。他在發給蔣雅雯的微信短信中說:“(你)生一個女兒,就可以有200萬元獎勵。”他也告訴蔣雅雯:“如果你有孩子,我會更愛你。”
但一切的“幸福”很快消逝,2017年4月19日,蔣雅雯發現自己懷孕,把此事告訴卓永定,但後者不認賬,否認孩子是他的,也拒絕做親子驗證。約一個月後,卓永定開始失聯,並且在6月13日發律師信給蔣雅雯,要求討回200萬元。兩個星期後,蔣雅雯流産。
辯方的立場是,蔣雅雯確實分15次收到商人給她的200萬元款項,但這些是卓永定送她的錢,讓她用來償還信用卡賬單、支付生活開銷,以及購買兩人准備同居的公寓。盡管兩人曾在2017年3月24日簽署一份貸款協議,但辯方聲稱,這麽做是爲了不讓卓永定的妻子起疑心,並且能說服卓永定的公司提供貸款資金。
訴方律師: 答辯人是“挖金女”
不過,訴方指出,身爲一名有經驗的商人,即使卓永定再愛一個女人,也不可能送200萬元給一名他認識不久的女子。訴方律師李慧謙(必理及李律師樓)在庭上說,答辯人根本是一個“挖金女”,“否則一個30歲女子爲何會喜歡50多歲的男人”?
至于貸款協議,訴方稱,由于蔣雅雯偷偷在協議書中添加一些對卓永定不利的條款,爲此訴方要求把這份協議書作廢。
辯方律師馬赫什(德尊律師事務所)昨天盤問卓永定時出示多則微信短信,內容顯示卓永定答應與蔣雅雯共築愛巢和生孩子,但以福建話供證的卓永定否認曾許下承諾。他說:“我有(這麽)說,但沒有答應。”
庭上也揭露,卓永定曾結婚兩次,育有三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是他與另一個外遇對象所生下的。蔣雅雯則是離婚婦,育有一對七歲和五歲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