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向情婦追討200萬元案續審,女房地産經紀堅稱商人是送錢給她,而她同意與他立下虛假的貸款協議書,是爲了向他的家人與員工證明,“我愛的是他的人,不是他的錢。”
昨天繼續在高庭供證的蔣雅雯(33歲)也稱,商人的妻子爲了搜集“出軌證據”,曾賄賂一名男租客去騙取她的銀行存折,從中取得丈夫轉錢給她的證據。
商人向情婦稱貸款協議可避免在離婚官司處弱勢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本地商人卓永定(55歲)起訴蔣雅雯,指她在2016年12月至隔年4月之間向他貸款200萬元,如今他提出訴訟追討款項。
擁有三家資源回收公司的卓永定,在2016年11月結識蔣雅雯,一個月後展開爲期五個月左右的婚外情。辯方駁斥,200萬元是“愛的禮物”,並非貸款,兩人曾經真心相愛。
案件之前舉行了四天審訊,昨天和今天在高庭續審。
根據辯方的說法,當得知丈夫搞婚外情後,妻子張麗儀(譯音)就一直告訴卓永定,蔣雅雯並非真心愛他,而是愛他的錢。
于是,卓永定向蔣雅雯建議,兩人簽署一份虛假的貸款協議書,說明他給她的錢都屬于貸款性質,而這麽做可說服妻子、親友與公司員工們,讓衆人知道她並不貪錢,她愛的是卓永定本身。
蔣雅雯也稱,卓永定告訴她,有了貸款協議書,就可避免他與妻子打離婚官司時處于弱勢,而且他絕不會拿著貸款協議書來起訴她。
蔣雅雯說,因爲自己已認定卓永定是未來老公,所以她非常信任對方。
不過,訴方在盤問蔣雅雯時把多則手機短信呈堂,顯示蔣雅雯多次在短信中承認向卓永定貸款200萬元,並且相信自己有能力在10年後償還款項。 訴方稱,這些短信是由張麗儀趁丈夫熟睡或沒察覺時,偷拍對方的手機所取得。辯方否認蔣雅雯有發過這些短信,並且質疑短信的真實性。
另外,蔣雅雯指責張麗儀曾收買蔣雅雯的一名男租戶,後者以查看租金是否已過賬爲借口,騙得蔣雅雯的女傭交出雇主的銀行存折。男租戶偷偷拍下存折內容,然後轉發給張麗儀。
蔣雅雯供稱,張麗儀當時這麽做是爲了搜找“出軌證據”,包括找出丈夫轉錢給她的銀行記錄,但訴方否認有賄賂男租戶這回事,並指蔣雅雯是在捏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