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本地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新法令生效超過五個月後,近1900個經銷處已提交注冊申請。律政部提醒其余業者在過渡期下個月截止前完成注冊,否則就算違法營業。
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于今年4月10日生效,所有符合條件的經銷商必須在六個月內取得注冊證書,除非獲得豁免。
根據律政部文告,截至本月15日已收到1475份注冊申請,涵蓋1889個經銷處。據估計,本地目前約有2500個經銷商。律政部鼓勵所有還未注冊的受監管經銷商立即注冊,以便在10月9日的最後期限前完成手續。
從10月10日起,未經注冊而從事有關經銷業務屬違法。違例者一旦被定罪,可面對罰款最高7萬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繼續違例每日可被罰最高7500元。當局將采取適當的執法行動對付違例的受監管經銷商。
這項法令旨在加強對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監管,以提升該行業在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標准。受監管經銷商包括從事寶石和貴金屬交易的業者,或涉及這類交易的中介。
典當業者受典當法令監管,不涵蓋在新法令內。金融管理局監管的業者也豁免注冊,但得遵守現金交易呈報的規定。
爲提高業者對監管制度的認識,並遵循注冊條例,律政部廣泛宣導,包括與相關行業協會接洽,並派人走訪、撥電、寄函和舉行注冊會議,通知可能符合條件的經銷商,也經由其他政府機構聯系相關人士。
有關注冊和監管制度詳情,可浏覽acd.mlaw.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