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英語劇演員傅麗安(36歲)涉嫌酒駕,昨天認罪後被判罰款1750元和禁駕15個月。
傅麗安面對一項酒後開車罪狀,指她于本月2日淩晨12時50分開車途經荷蘭路時,被發現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根據控狀,傅麗安每100毫升呼氣中含有47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
她被控後當庭認罪,法官判她罰款1750元和吊銷駕照15個月。
根據案情,案發前一晚10時15分至11時30分,她在登布西山(Dempsey Hill)的一家餐館喝了兩杯葡萄酒。午夜後她開車回家,經過荷蘭路往烏魯班丹路時遇路檢,交警發現她渾身酒味,酒精測試也不過關。
她之後被帶回交警總部接受進一步檢測,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
傅麗安沒有聘請代表律師,認罪後求情說母親要動眼部手術,希望能開車載送。她也說,自己需要駕車處理事務,希望法官能法外開恩,給予她較短的禁駕時間,但被法官拒絕。
她昨天身穿黑色裙子獨自出庭,法官判刑後她就當場繳交罰款,隨即自行離去。
傅麗安原籍荷蘭,目前已是本地永久居民。她是本地5頻道長壽劇《東陵》(Tanglin)的演員,也曾參與多部電影的拍攝,包括《天公仔》以及第28屆新加坡國際電影節放映的《鑽石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