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淩之 報道
針對高庭日前批准潮州八邑會館的申請,將原定內堂審理的庭令申請改成開庭審理的訴訟,義安公司決定提出上訴,希望改回內堂審理。
義安公司昨晚受詢時證實此事。
不過,按照法庭條例,義安公司若要針對高庭的裁決上訴到最高法院上訴庭,須先獲得高庭批准。只有得到批准,才能正式提出上訴。
換言之,義安公司若想將案件改爲內堂審理,至少還要闖兩關。
據了解,高庭尚未訂下審理上訴批准的日期。下月是高庭假期,因此最早要到明年初才會開審。
這起備受華社矚目的官司因坐落于登路97號的潮州大廈而引發。義安公司耗資4000萬元重新發展潮州大廈,要求過去55年同在一個屋檐下的八邑會館搬離。雙方對搬遷條件談不妥,進而鬧上法庭。
本報日前報道,義安公司以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的法律途徑向高庭申請庭令。按照程序,案件會在內堂審理。
八邑會館則稱有權繼續留駐大樓,義安公司也須交代,它在管理大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爲此,八邑會館申請把義安公司所發起的原訴傳票,改成傳訊令狀(writ),以開庭審訊的形式傳召證人供證,但被義安公司反對。
高庭高級法官翁安得烈上月底發表書面裁決,認爲八邑會館並非如義安公司所說,只是想試圖借助傳訊令狀的法律程序,在披露文件過程中“釣取資料”(fishing expedition),最終批准八邑會館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