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涉嫌賣淫被帶返警局調查時,一名沒有值勤的高級警曹長主動要求參與調查,伺機在盤問室非禮已被上铐的兩人。
被告李施澤(譯音,39歲)案發時是裕廊警署高級調查官。他面對四項控狀,包括非禮、侮辱女性尊嚴,以及抵觸警察部隊法令。控方以兩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被判坐牢12個月和鞭打一下。
案件發生在2017年12月6日晚上11時許,位于裕廊警署盤問室。兩名分別爲28歲和29歲受害者都來自中國,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者的資料。
案情顯示,兩名受害者涉嫌參與賣淫活動被捕,當時被告沒有值勤,但他得知兩人被捕後主動要參與調查。
他將第一名受害者帶入盤問室,在詢問她的個人資料和在網上提供性服務的資訊後,兩次要求受害者爲他按摩,但遭拒絕。
被告隨即鎖上盤問室,並稱盤問室裏沒有電眼。受害者不敢違抗,只好替他按摩。豈料,被告對她摟腰摸胸,甚至抓著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褲裆上,要求她提供“特別服務”,接著更拉開她的衣領看她的胸部。
被告過後將這名受害者帶出盤問室,再將第二名受害者帶到同一間盤問室內,要求對方爲他手淫和口交。
案發時,兩名受害者的雙手都被上铐,結果遭被告恣意妄爲。首名受害者在案發五天後,到警察廣東民大廈向警方索取調查備忘錄以延長特別准證時,向一名警長通報自己遭非禮一事。
該名警長也是刑事偵查局調查官,他建議受害者報警。受害者兩天後到紅山東鄰裏警崗報案,揭發被告惡行。
控方:被告知法犯法須嚴懲
控方表示,被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幹案,知法犯法的行爲非常可惡,籲請法官嚴懲。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于2002年7月22日加入警隊,至今服務了17年。他事後後悔莫及,懇求妻子原諒。他與妻子接受輔導後,妻子已選擇原諒他。
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違反了警察規則,于2017年12月26日已被停職。隨著他被定罪,警隊將對他采取紀律處分。
發言人表示,警察部隊對知法犯法的警員采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毫不猶豫地對觸法警員采取法律行動。發言人也說,警察部隊非常重視拘留者的安全,確保所有拘留者受到公平待遇。
他也強調,這是一起孤立事件,不代表其他警員的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