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指有公司取名“新加坡總商會”,無論名字和商標都與它很相似,引起一些人混淆,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數據顯示,本地共有25個機構或公司,名字裏都有“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字眼,使用“商會”兩個字並不局限于任何性質的商業活動。
“新加坡總商會”(Singapore Chamber of Commerce & Industry,簡稱SCCI)去年6月以公司名義向ACRA注冊,同時向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申請將中英文名字和標志注冊爲商標,並在今年9月注冊爲社團。
它的中英文名,以及紅色球狀標志,都被指同成立于1906年的新加坡中華總商會(Singapore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 Industry,簡稱SCCCI)的很相似,引起一些人混淆和關注。“本尊”中華總商會在它的官方網站發出聲明,表明兩者毫無關系,並已發出律師信,要求新加坡總商會更名及更改標志設計。
貿工部兼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10月出席新移民社團新加坡華源會的活動時,也說新加坡總商會並非政府承認的商會,與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也無任何關系。
他說:“政府絕不會支持任何會館社團冒充中華總商會,影響其聲譽和地位。”
新加坡總商會會長兼創辦人周玟佟(43歲)當時堅持他無意冒充“本尊”新加坡中華總商會。他也出示自己的注冊證件,表明無論是ACRA,或是IPOS,他都是通過正規渠道申請,因此不打算改名。
新加坡總商會會長盼與中華總商會磋商
周玟佟日前受訪時說,他還是希望跟中華總商會磋商,“他們畢竟是商界前輩,希望能聽取他們的意見,期望彼此能達致和解。”
ACRA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新加坡總商會是以獨資經營(sole proprietorship)的方式注冊,而中華總商會是跟社團注冊局(Registrar of Society)注冊爲社團。
記者查詢IPOS網站,發現中華總商會有注冊商標。
ACRA發言人說:“只有跟之前的一模一樣,或不恰當(undesirable)的名字不允許注冊。只是名字相近,並不足以禁止一家機構注冊新名字。”
發言人也說,在有根據的情況下,ACRA有權要求試圖跟它注冊的商業機構改名,並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名字是否有冒犯性、引起財務損失、有誤導性陳述(misrepresentation)或對公衆造成混淆。
“目前共有大約25家機構使用‘商會’這個名稱,有些存在已有至少20年。這些名字不拘于任何商業活動。”
商標申請被拒原因
IPOS有一組商標審查員,負責評斷商標是否獨特、能讓商品或服務有辨識度,同時不會與已經在新加坡注冊的商標産生混淆。
IPOS拒絕商標申請的主要原因包括:
■商標包含譬如“超級”(super)、“最好”(best)和“便宜”(cheap)一類的文字,不過如果這些文字是設計成美術圖案則可以接受
■有冒犯他人或鼓吹不良風氣的字眼或造型
■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例如讓消費者誤信是産自其他國家等
■與已注冊商標太相似,可能使消費者産生混淆